卖房人在服刑期间怎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2020年07月24日03:13:57

律师回答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在监狱服刑的,卖房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无法履行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三百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九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