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否有期限

2020年07月15日16:37:20

律师回答

劳动仲裁有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