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的第18年,也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第2年,10月2日也迎来了全国第二个法定的老年节。就在全国崇尚敬老、养老、爱老、助老美德的同时,然而社会上却存在着一些子女不赡养老人,甚至抛弃、虐待老人的现象,给良好的社会环境蒙了一部分的阴影面积。
在我们中国,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上的义务,并且还有法律义务的。我国的《宪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49条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其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婚姻法》是对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也作了明确规定。里面的第21条当中的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婚姻法》第21条当中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在此之外,该法将发生在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也纳入婚姻法的调整范围。
《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在以上的基础之上,《婚姻法》当中又做了进一步的调整。该法的第30条当中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更加的细化了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该法当中的第14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赡养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经济上供养,二是生活上照料,三是精神上慰藉,四是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在对赡养义务作出规定的同时,也对赡养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该法当中的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在此基础上,该法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第15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