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020年07月11日02:46:4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苏国土资发[2009]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报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140号)。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报送单位范围
按照有关要求,需报送2009年和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单位为各省辖市(市本级)及其所辖县级市。
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报送时间和方式
报送时间:2009年2月16日前;
报送格式:采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并行的方式,纸质文档为A3幅面横向,电子文档为EXCEL格式;
报送方式:各省辖市需汇总报送市本级和所辖县级市(需单列)2009年和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纸质文档报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电子文档传递至电子信箱jsgtlyc@sohu.com。
三、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中确定的土地供应计划(含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备案制度的落实,做好200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情况和2009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备工作;对实际发生的供地信息和数据,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上报(上传)至省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备案系统中。
联系人:厅土地利用处 吴飞、魏成
联系电话:025-8659977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附件:江苏省  市2009—2010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