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2008]92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金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大政〔2007〕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市在建设占用耕地总量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原则下,调整大连市金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大魏家镇、先进街道13.772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5.5798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预留地,用地指标在金州区域内平衡。
规划调整后,要严格依法用地,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发布文号: 辽政[2008]92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金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大政〔2007〕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市在建设占用耕地总量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原则下,调整大连市金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大魏家镇、先进街道13.772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5.5798公顷)调整为建设用地预留地,用地指标在金州区域内平衡。
规划调整后,要严格依法用地,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