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穗府函[2012]8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的作用,结合市政府换届人事变动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的有关规定,经社会公开推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程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完成了委员换届工作。
第二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由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下设主任委员会、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小组构成,委员由政府委员、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两部分构成,由市政府聘任。其中政府委员由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应岗位人员担任,若相应岗位有人事变动,委员相应自动更替。各委员会及顾问小组的具体名单如下:
一、城市规划委员会
主 任:陈建华 市长
副 主 任:王 东 副市长
秘 书 长:李 明 市规划局局长
政府委员:周亚伟 市政府秘书长
陈绍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 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建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旭东 市经贸委主任
袁锦霞 市财政局局长
李俊夫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罗思源 市环保局局长
侯永铨 市建委主任
冼伟雄 市交委主任
丁 强 市水务局局长
陆志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国如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吴明场 市法制办主任
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
何镜堂、许学强、林兆璋、施红平、史小予、孙一民、陈建华、马向明、董黎、邢翔、郭明卓、陈迪云、邓炳权、周方、冼剑雄、周成华、朱雪梅、孟杏元。
二、主任委员会
主 任:陈建华(兼)
副主任:王 东(兼)
委 员:
周亚伟(兼)、陈绍康(兼)、潘安(兼)、李明(兼)、潘建国(兼)、袁锦霞(兼)、李俊夫(兼)、罗思源(兼)、侯永铨(兼)、丁强(兼)、王国如(兼)。
三、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
主任:王 东(兼)
常务副主任:李 明(兼)
副 主 任:周鹤龙 市规划局副局长
政府委员: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建委副主任、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市环保局副局长、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市城管委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市交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市规划编研中心主任。
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
许学强(兼)、史小予(兼)、马向明(兼)、陈迪云(兼)、朱雪梅(兼)、马仁洪、贺崇明、罗练锦、丁建隆、雷泽辉、王建平、隋军、黄红、赖寿华、徐兵、唐斌、余庆、潘双明。
四、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
主任:王 东(兼)
常务副主任:李 明(兼)
副 主 任:郭昊羽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南冰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程师
政府委员:
市建委副主任、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市城管委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市规划编研中心副主任。
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
林兆璋(兼)、孙一民(兼)、邓炳权(兼)、冼剑雄(兼)、赵健、郭谦、倪阳、王世福、潘忠诚、许鸿飞、曾宪川、黄淼章、冼京晖、吴桂宁、周剑云、陈春声、冯原、洪卫、王玉、王健、黄捷。
五、专家顾问小组
吴良镛、周干峙、邹德慈、马国馨、王如松、林树森、石安海、peter g·rowe、michael trieb、张永和、张庭伟、朱介鸣、吴缚龙、单霁翔、赵宝江、唐凯、陈晓丽、李晓江、尹稚、石楠、吴志强、全永燊、王一鸣、李善同、秦前红。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发布文号: 穗府函[2012]8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的作用,结合市政府换届人事变动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的有关规定,经社会公开推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程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完成了委员换届工作。
第二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由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其下设主任委员会、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小组构成,委员由政府委员、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两部分构成,由市政府聘任。其中政府委员由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应岗位人员担任,若相应岗位有人事变动,委员相应自动更替。各委员会及顾问小组的具体名单如下:
一、城市规划委员会
主 任:陈建华 市长
副 主 任:王 东 副市长
秘 书 长:李 明 市规划局局长
政府委员:周亚伟 市政府秘书长
陈绍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 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建国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旭东 市经贸委主任
袁锦霞 市财政局局长
李俊夫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罗思源 市环保局局长
侯永铨 市建委主任
冼伟雄 市交委主任
丁 强 市水务局局长
陆志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国如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吴明场 市法制办主任
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
何镜堂、许学强、林兆璋、施红平、史小予、孙一民、陈建华、马向明、董黎、邢翔、郭明卓、陈迪云、邓炳权、周方、冼剑雄、周成华、朱雪梅、孟杏元。
二、主任委员会
主 任:陈建华(兼)
副主任:王 东(兼)
委 员:
周亚伟(兼)、陈绍康(兼)、潘安(兼)、李明(兼)、潘建国(兼)、袁锦霞(兼)、李俊夫(兼)、罗思源(兼)、侯永铨(兼)、丁强(兼)、王国如(兼)。
三、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委员会
主任:王 东(兼)
常务副主任:李 明(兼)
副 主 任:周鹤龙 市规划局副局长
政府委员: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建委副主任、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市环保局副局长、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市城管委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市交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市规划编研中心主任。
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
许学强(兼)、史小予(兼)、马向明(兼)、陈迪云(兼)、朱雪梅(兼)、马仁洪、贺崇明、罗练锦、丁建隆、雷泽辉、王建平、隋军、黄红、赖寿华、徐兵、唐斌、余庆、潘双明。
四、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
主任:王 东(兼)
常务副主任:李 明(兼)
副 主 任:郭昊羽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南冰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程师
政府委员:
市建委副主任、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市城管委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市规划编研中心副主任。
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
林兆璋(兼)、孙一民(兼)、邓炳权(兼)、冼剑雄(兼)、赵健、郭谦、倪阳、王世福、潘忠诚、许鸿飞、曾宪川、黄淼章、冼京晖、吴桂宁、周剑云、陈春声、冯原、洪卫、王玉、王健、黄捷。
五、专家顾问小组
吴良镛、周干峙、邹德慈、马国馨、王如松、林树森、石安海、peter g·rowe、michael trieb、张永和、张庭伟、朱介鸣、吴缚龙、单霁翔、赵宝江、唐凯、陈晓丽、李晓江、尹稚、石楠、吴志强、全永燊、王一鸣、李善同、秦前红。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