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苏建建管[2011]735号
各市、县(市)建设局(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为加强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动态监管,规范各级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建管企〔2008〕55号),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1月中下旬在全省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动态抽查和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行为。具体内容包括:
1、2011年以来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基本情况;
2、是否存在违法授权或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情况;
3、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条件、标准、时限和程序的行为;
4、是否存在违法收费或者不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等情况;
5、2011年度对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的情况。
(二)已经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抽查。具体内容包括:
1、企业注册资本金(近一年内注册资本金变动的企业提供验资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上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近三年承揽的工程项目有关资料;
5、注册建造师人员情况(建造师注册证书);
6、企业技经人员养老保险凭证。
上述材料均为原件。
二、检查方式
1、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机关行政许可行为:听取资质许可机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及撤回总体情况汇报;查阅各许可机关制订的相关文件等材料;查阅2011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许可案卷(5-10份)。
2、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检查2011年新批准(含增项、升级)资质的企业,重点检查各市负责审批资质的企业及2011年以来因发生不良行为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企业。抽查企业不少于5家,根据检查需要,检查组可到被查企业进行实地核实(需提供的资料见附件2)。
三、检查时间
2011年11月21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利用检查的契机,排查资质管理漏洞,健全审批机制,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动态核查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建筑业综合竞争力提升。
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资质管理工作突出问题将予以通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将依法予以清理。
联系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栾印葆,电话:025-51868691。
附件:
1、检查分组人员名单(略)
2、建筑业企业资质现场抽查资料目录(略)
3、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发布文号: 苏建建管[2011]735号
各市、县(市)建设局(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为加强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动态监管,规范各级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苏建管企〔2008〕55号),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1月中下旬在全省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动态抽查和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行为。具体内容包括:
1、2011年以来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基本情况;
2、是否存在违法授权或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情况;
3、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条件、标准、时限和程序的行为;
4、是否存在违法收费或者不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等情况;
5、2011年度对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的情况。
(二)已经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抽查。具体内容包括:
1、企业注册资本金(近一年内注册资本金变动的企业提供验资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上年度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近三年承揽的工程项目有关资料;
5、注册建造师人员情况(建造师注册证书);
6、企业技经人员养老保险凭证。
上述材料均为原件。
二、检查方式
1、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机关行政许可行为:听取资质许可机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及撤回总体情况汇报;查阅各许可机关制订的相关文件等材料;查阅2011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许可案卷(5-10份)。
2、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检查2011年新批准(含增项、升级)资质的企业,重点检查各市负责审批资质的企业及2011年以来因发生不良行为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企业。抽查企业不少于5家,根据检查需要,检查组可到被查企业进行实地核实(需提供的资料见附件2)。
三、检查时间
2011年11月21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利用检查的契机,排查资质管理漏洞,健全审批机制,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动态核查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建筑业综合竞争力提升。
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资质管理工作突出问题将予以通报,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将依法予以清理。
联系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栾印葆,电话:025-51868691。
附件:
1、检查分组人员名单(略)
2、建筑业企业资质现场抽查资料目录(略)
3、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