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标实函[2011]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新修订的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已于2010年10月由我部批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定于2011年9月22~23日召开宣贯会,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9月22~23日,2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鸿府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北甲八号,电话:010-68131118)
三、联系人和电话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杨申武
电话:010-58933022,传真:010-58933901
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张华英
电话:010-64517506
传真:010-84281347、010-64517929
四、会议费500元/人,会议提供相关资料,资料费实收,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它
1、承办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如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人事司颁发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请自带1寸彩色照片2张。
3、请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会人员报名,会议回执(附件)于2011年9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宣贯会回执
注:1.请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会人员报名,会议回执于2011年9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收件人:张华英,传真:010-84281347、010-64512929
2.需住宿的代表请注明需要单间还是合住。
发布文号: 建标实函[2011]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新修订的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已于2010年10月由我部批准发布,并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定于2011年9月22~23日召开宣贯会,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9月22~23日,2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鸿府大厦(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北甲八号,电话:010-68131118)
三、联系人和电话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杨申武
电话:010-58933022,传真:010-58933901
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张华英
电话:010-64517506
传真:010-84281347、010-64517929
四、会议费500元/人,会议提供相关资料,资料费实收,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它
1、承办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如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人事司颁发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请自带1寸彩色照片2张。
3、请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会人员报名,会议回执(附件)于2011年9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宣贯会回执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详细地址(邮编) | 邮箱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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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会人员报名,会议回执于2011年9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收件人:张华英,传真:010-84281347、010-64512929
2.需住宿的代表请注明需要单间还是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