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建工发[2011]255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为进一步促进建设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杭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全面做好迎接建设部大检查工作。经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建筑市场监管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落实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0号)、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29号)、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19号)、关于发布《杭州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的通知(杭建工发〔2010〕337号)、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11〕3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杭建工〔2011〕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5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45号)、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2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06号)、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78号)、关于做好夏季台汛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6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类项目工程民工宿舍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建设工地创建文明城市情况及建设工地预防灾害性天气情况等。
2、工程建设各方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情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职业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结构质量和保证资料,其中保障性住房要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并随机抽查主要原材料质量、砼强度及市政工程主要功能参数。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订、论证、执行情况;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现场安全防护;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情况。并随机抽查钢管、扣件密目网等安全防护产品质量。
(二)建筑市场检查内容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施工许可情况。
2、工程各方主体履行市场行为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建设监理等制度落实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备案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3、建设工地现场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执业人员到岗履责的情况,建设工地开展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
(三)文明工地创建和预防灾害性天气检查内容
1、建设工地开展围挡美化大行动执行情况。
2、建设工地现场扬尘控制、建设工地场容场貌及五小设施配置和保洁情况。
3、建设工地宿舍区内环境卫生,民工宿舍配置专用生活柜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民工宿舍空调配置、使用情况。
4、灾害性天气预防准备措施、应急避险场所设置和应急救援物资及方案准备情况。
具体检查表格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2011年6月10至7月20日;整个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 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6月10日~6月20日,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要结合建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文件附表内容认真填写,经建设、公司、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后上报项目所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在现场留存备查。6月25日前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将工程项目自查材料汇总情况上报市建委工程处并上报在建工程项目表。
2、第二阶段 执法抽查阶段。时间6月25日~7月20日。执法抽查按老城区和县(市、包括萧山、余杭)同步开展,城区由建委统一组织,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由各县市建设局组织,建委组织抽查。
四、检查要求
1、提高认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企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正在开展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文明城市迎检、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整改有落实,将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健全组织。为了加强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建委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杨军任组长,袁建进、裘新谷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工程处、市场处、法规处、设计处、科教处、市质安监总站、市企管站等主要领导组成。同时要求各区、县(市)也成立相应组织,开展检查。
3、严格执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市场行为不规范和存在的问题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行为,拒不整改质量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隐患依然存在的企业和个人,市建委将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市场与现场联动以及行政处罚。
4、结果处理。各区、县(市)要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总后于7月10前报建委工程处。其中对涉及违反强制性条文和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现场必须进行调查取证同时上报市建委,建委将依法进行处理。此次执法检查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查后将向全市进行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4、认真总结。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此次执法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动员和引导各方责任主体、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努力提高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形成重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步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附件:
附件1:检查表(1-7)
附件2:市、区、县(市)建设工地汇总表
(联系人:夏 坤、黄仁大,电 话87020195 )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
表1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工程所在区、县(市):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2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3-1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部分)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3-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市政桥梁工程施工部分)
注:检查依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4
建筑节能及通病防治施工检查表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5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表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6
工程建设文明施工情况检查表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用表 表7
被检查人签字: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件2市、区、县(市)建设工地汇总表
发布文号: 杭建工发[2011]255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为进一步促进建设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杭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全面做好迎接建设部大检查工作。经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建筑市场监管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落实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0号)、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29号)、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19号)、关于发布《杭州市住宅工程常见质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条(试行)》的通知(杭建工发〔2010〕337号)、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11〕3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杭建工〔2011〕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5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45号)、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23号)、关于印发《杭州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06号)、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78号)、关于做好夏季台汛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6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类项目工程民工宿舍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建设工地创建文明城市情况及建设工地预防灾害性天气情况等。
2、工程建设各方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情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职业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结构质量和保证资料,其中保障性住房要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并随机抽查主要原材料质量、砼强度及市政工程主要功能参数。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订、论证、执行情况;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现场安全防护;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情况。并随机抽查钢管、扣件密目网等安全防护产品质量。
(二)建筑市场检查内容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施工许可情况。
2、工程各方主体履行市场行为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建设监理等制度落实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备案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3、建设工地现场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执业人员到岗履责的情况,建设工地开展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
(三)文明工地创建和预防灾害性天气检查内容
1、建设工地开展围挡美化大行动执行情况。
2、建设工地现场扬尘控制、建设工地场容场貌及五小设施配置和保洁情况。
3、建设工地宿舍区内环境卫生,民工宿舍配置专用生活柜执行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民工宿舍空调配置、使用情况。
4、灾害性天气预防准备措施、应急避险场所设置和应急救援物资及方案准备情况。
具体检查表格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2011年6月10至7月20日;整个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 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6月10日~6月20日,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要结合建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文件附表内容认真填写,经建设、公司、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后上报项目所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在现场留存备查。6月25日前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将工程项目自查材料汇总情况上报市建委工程处并上报在建工程项目表。
2、第二阶段 执法抽查阶段。时间6月25日~7月20日。执法抽查按老城区和县(市、包括萧山、余杭)同步开展,城区由建委统一组织,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由各县市建设局组织,建委组织抽查。
四、检查要求
1、提高认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企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正在开展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文明城市迎检、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整改有落实,将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健全组织。为了加强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建委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杨军任组长,袁建进、裘新谷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工程处、市场处、法规处、设计处、科教处、市质安监总站、市企管站等主要领导组成。同时要求各区、县(市)也成立相应组织,开展检查。
3、严格执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市场行为不规范和存在的问题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国家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行为,拒不整改质量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隐患依然存在的企业和个人,市建委将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市场与现场联动以及行政处罚。
4、结果处理。各区、县(市)要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总后于7月10前报建委工程处。其中对涉及违反强制性条文和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现场必须进行调查取证同时上报市建委,建委将依法进行处理。此次执法检查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查后将向全市进行通报,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4、认真总结。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此次执法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动员和引导各方责任主体、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努力提高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形成重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步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附件:
附件1:检查表(1-7)
附件2:市、区、县(市)建设工地汇总表
(联系人:夏 坤、黄仁大,电 话87020195 )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1:
表1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工程所在区、县(市):
工程名称 | | |||||||||
工程地点 | | 开工日期 | | |||||||
施工许可证号 | | 形象进度 | | |||||||
建筑规模(总面积或投资额) | 平方米(或 万元) | |||||||||
结构类型 | | 建筑层数 | | |||||||
投资性质 (政府、社会) | | 建筑类别(市政、公建、住宅、保障性住宅) | | |||||||
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 | ||||||||||
单位名称 | 单位 资质情况 |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 | ||||||||
建设单位 | | | | |||||||
勘察单位 | | | | |||||||
设计单位 | | | | |||||||
施工单位 | | | | |||||||
| | | ||||||||
分包单位 | | | | |||||||
| | | ||||||||
监理单位 | | |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 | |||||||
质量检测机构 | | | | |||||||
| | | ||||||||
备 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2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检 查 情 况 | 评 价 | |
建 设 单 位 | 1 | 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情况 | 按规定办理 未按规定办理 | 符合 不符合 | |
2 | 施工前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 | 按规定办理 未按规定办理 | 符合 不符合 | ||
3 | 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情况 | 按规定办理 未按规定办理 | 符合 不符合 | ||
4 | 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 按规定委托 未按规定委托 | 符合 不符合 | ||
5 | 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 按规定组织 未按规定组织 | 符合 不符合 | ||
6 |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 按要求重新报审 未重新报审 | 符合 不符合 | ||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 7 | 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 全部参加验收工作 部分参加验收工作 未参加任何验收工作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8 | 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 全部签发 签发主要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 没有签发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9 |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未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 符合 不符合 | ||
施 工 单 位 | 10 | 项目经理资格、安全员、质量员资格和到位情况 | 资格、数量符合相应要求,人员到位 资格、数量符合相应要求,但人员没到位 资格、数量不符合相应要求(含项目经理不在岗)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11 |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符合相应规定,工种配备到位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符合相应规定,工种配备不到位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不符合相应规定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 按管理制度审批,并严格执行 按管理制度审批,但执行过程中有偏差 审批程序混乱,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13 | 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 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 不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 不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监 理 单 位 | 14 | 总监和监理人员资格及到位情况 | 总监和监理人员资格、数量符合相应要求(含合同要求),人员到位 总监和监理人员资格、数量符合相应要求(含合同要求),但人员缺岗 总监不在岗、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应要求、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15 |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 认真进行审查 不认真进行审查 未进行审查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16 |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 严格进行核查 不严格进行审查 未进行核查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17 | 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 严格实施见证取样制度 不严格实施见证取样制度 未实施见证取样制度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18 |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 严格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 实施旁站监理,但不严格到位 未实施旁站监理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19 | 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 严格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不严格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不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20 |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手续齐全,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及时,资料齐全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手续不全,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资料不全 不按规定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质量问题整改结果不复查 |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 ||
结 果 统 计 | 建设单位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
勘察设计单位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
施工单位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
监理单位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
合计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3-1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部分)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和方法 | 评价 | 备注 |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
一、工程资料 | |||||||
1 | 技术交底、施工日志 | 技术交底和施工日志应记录详实 | | | | | |
2 |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有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 | 结构用水泥、钢筋、外加剂、预拌混凝土、防水材料、砂、石、砖、砌块、预应力混凝土的锚具、夹具等质量有合格证明文件和试验(检验)报告单,对重要工程使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试验,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测,砌筑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的应有型式检验报告 | | | | | |
3 | 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 | 承重结构用水泥及外加剂、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砌块和防水材料等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资料及相关试验(检验)报告单 | | | | | |
4 | 现场计量器具的运行状况 | 水准仪、经纬仪、磅秤、钢尺的计量检定证书 | | | | | |
5 |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交底 |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交底应符合程序,记录完整。 | | | | | |
6 | 施工试验报告(记录) | 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钢筋焊接、机械连接、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报告、基桩检测报告、回填土检验报告等。 | | | | | |
7 | 施工记录 | 工程定位、基槽验线、楼层标高、轴线、垂直度、沉降观测等测量复核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预应力张拉、灌浆记录;桩基施工记录应内容完整、记录真实。 | | | | | |
8 | 质量验收记录 | 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内容齐全、结论明确、签认手续完整,参与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 | | | | |
二、地基基础 | |||||||
9 | 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工程桩承载力检验 | 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工程桩承载力检验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要求。 | | | | | |
10 | 桩位偏差、桩顶标高、试件强度 | 偏差和试件留置数量应符合要求。 | | | | | |
11 | 基坑施工 | 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专项论证方案,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基坑(槽)开挖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及监控 | | | | | |
三、混凝土结构 | |||||||
12 | 模板与支架的设计 |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高支模应有专家论证方案 | | | | | |
13 | 受力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 对照施工图检查。 | | | | | |
14 | 钢筋代换 |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 | | | | |
15 | 钢筋的加工、绑扎和连接 | 加工、绑扎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连接方式和连接质量 | | | | | |
16 | 钢筋构造措施、受力钢筋位置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 检查作业面上的受力钢筋间距、固定措施,节点部位的箍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 | | | | |
17 | 预应力钢筋 | 检查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外露预应力筋的处理及锚具封闭 | | | | | |
18 | 混凝土强度和试块留置 | 检查现场混凝土配合比实际应用情况,计量器具设置应用,预拌混凝土的坍落度,混凝土试块取样部位、频率、留置数量、养护环境、标识等。 | | | | | |
19 | 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 检查混凝土外观质量,抽查混凝土构件尺寸偏差 | | | | | |
四、砌体结构 | |||||||
20 | 砌筑砂浆强度和试块留置 | 检查现场砂浆配合比实际应用情况,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检查计量器具设置应用,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砂浆试块取样部位、频率、留置数量、养护环境、标识等。 | | | | | |
21 | 小砌块质量 | 施工时所用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 | | | | |
22 | 墙体转角处、交接处及临时间断处砌筑方式 | 墙体转角处和纵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抗震设防地区设置拉结筋情况 | | | | | |
23 | 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 | 用尺量检查10皮砖灰缝厚度,用百格网检查作业面的砂浆饱满度。 | | | | | |
24 | 预制承重构件安装 | 观察检查已安装的预制承重构件安装位置、搁置长度和堆放在场地上的预制构件情况。 | | | | | |
25 | 施工荷载控制 | 观察检查楼层堆载情况 | | | | | |
26 | 构造措施 | 构造柱、圈梁设置情况 | | | |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3-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市政桥梁工程施工部分)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标准 | 评价 | 备注 | ||
符合 | 基本 符合 | 不符合 | ||||
1 | 技术文件 |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审查批准情况,钢筋代换等设计变更及有关方签认情况。 | ||||
2 | 材料构件 | 钢筋、水泥、沙、石、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金属波纹管、防水等材料、构件质量及进场验收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规定 | | | | |
3 | 材料、构件等进场复验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规定 | | | | ||
4 | 施工试验及检测 | 桩基施工质量及桩基检测报告 | ||||
5 | 混凝土标准养护实验报告 | |||||
6 |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 |||||
7 | 预应力工艺资料:孔道摩阻测定、张拉设备测定、张拉记录。 | |||||
8 | 实体质量 | 模板尺寸及支护体系、现场钢筋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 ||||
9 | 现浇混凝土、试块留置、塌落度、现场标养间、施工缝设置及处理符合规范要求。 | |||||
10 | 支座安装、中心位置、支座粘结、支座上下面密贴符合规范要求。 | |||||
11 | 构件安装、位置准确、湿接头平顺、梁端间隙符合规范要求。 | |||||
12 | 伸缩件、伸缩有效、预留筋与锚固筋连接、止水带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 |||||
13 | 桥面防水及铺装层、材料的选用、基础处理与界面结合符合规范要求。 | |||||
14 | 附属构筑物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注:检查依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4
建筑节能及通病防治施工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符合 | 基本符合 | 不符合 | 备注 | |
1 | 方案编制 |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 |||||
2 | 设计变更 | 任何设计变更均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 | | | ||
3 |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 | | | | |||
4 | 在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 | | | |||
5 | 墙体节能 工程 | 材料、构件等进场验收、保温隔热材料和粘结材料等的进场复验符合验收规定 | |||||
6 | 墙 体 施 工 | 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 | |||||
7 | 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及与基层的粘结强度拉拔试验 | ||||||
9 | 3 )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 ||||||
10 | 预制保温板浇筑混凝土墙体保温板、保温浆料作保温层、保温砌块砌筑、预制保温墙板、隔汽层的设置及做法符合设计及验收规定 | ||||||
11 | 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基层、门窗洞口、凸窗四周的侧面、外墙热桥部位的保温措施符合设计及验收规定 | ||||||
12 | 幕墙节能 保温工程 | 幕墙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进场验收记录符合验收规定,幕墙保温材料、幕墙玻璃、隔热型材的复验及性能检测 | |||||
13 | 密封条、单元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处理、开启扇关闭、保温材料厚度及安装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 ||||||
14 | 遮阳设施的安装、热桥部位的隔断热桥措施、幕墙隔汽层、冷凝水的收集和排放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 ||||||
15 | 门窗节能 工程 | 建筑外门窗及玻璃的进场验收、外门窗及中空玻璃的复验及性能检测 | |||||
16 |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填充、外窗遮阳设施、天窗安装质量符合验收规定。 | ||||||
17 | 通病防治 | 现场已制订通病防治措施,按措施执行 | |||||
18 | 现浇板防裂措施(防裂构造筋及预埋管增设钢丝网片)、粉刷防裂措施(钢丝网及耐碱网格布使用情况)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5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标准 | 评价 | 备注 | ||
符合 | 基本 符合 | 不符合 | ||||
1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2 | 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 |||||
3 |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 |||||
4 |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与现场实际施工作业相符 | |||||
5 | 现场安全防护 | 现场外脚手架是否按要求张挂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立网 | ||||
6 | 现场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道及各类临边防护是否到位 | |||||
7 | 现场各类通道、机械是否按要求搭设防护棚 | |||||
8 | 企业是否按规定向作业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 |||||
9 | 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是否符合要求 | |||||
10 | 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 是否按规定履行产权备案、安拆前告知及使用登记程序 | ||||
11 | 是否按要求进行使用前的检测,相关企业是否组织参与验收 | |||||
12 | 各类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附墙设施是否按照要求设置 | |||||
13 | 施工现场塔机、垂直运输设备、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吊篮等设施搭拆及安全使用情况 | |||||
14 | 是否按要求落实现场起重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 |||||
15 | 作业人员教育及持证上岗 | 现场务工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 | ||||
16 | 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
17 | 应急避险场所设置和应急救援物资准备 | 是否有防灾害性天气及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 ||||
18 | 现场应急避险场所是否落实 | |||||
19 | 企业是否按要求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表6
工程建设文明施工情况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与标准 | 评价 | 备注 | ||
符合 | 基本 符合 | 不符合 | ||||
1 | 施工现场 | 五牌一图是否规范、齐全 | 1、五牌一图:五牌指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二图指施工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构架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2、路面硬化处理:建设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用混凝土浇筑,形成坚固、平整的路面;3、工地污水按规范排放:指工地清洗路面的用水、施工水要经过沉淀池,泥浆等杂物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4、民工宿舍违规用电、用火: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5、现场食堂证照齐全:食堂必须用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用身体健康证。 | |||
2 | 场地的封闭管理及围档整洁、美观 | |||||
3 | 建筑工地出入口5米主要道路及材料堆场的硬化处理 | |||||
4 | 设备、材料的分类堆放整齐 | |||||
5 | 进出场的冲洗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 |||||
6 | 场地的道路保洁及扬尘控制 | |||||
7 | 有无大面积积水、道路泥泞等 | |||||
8 | 工地污水是否按规范排放 | |||||
9 | 施工作业时佩戴安全帽 | |||||
10 | 工地进出通道是否设置监控探头 | |||||
11 | 生活设施 | 生活区应与施工区有效分隔 | ||||
12 | 民工宿舍是否卫生整洁、违规用电、用火 | |||||
13 | 现场食堂卫生整洁,制度上墙、证照齐全 | |||||
14 | 生活区应设置生活垃圾的有盖容器 | |||||
15 | 防灭鼠、蟑、蝇措施及卫生整洁 | |||||
16 | 民工宿舍制度是否上墙 | |||||
17 | 民工宿舍居住人员名单是否上墙 | |||||
18 | 民工宿舍是否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 |||||
19 | 民工宿舍是否达到净高不小于2.4米,走道过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 |||||
20 | 民工宿舍的床铺是否达到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 |||||
21 | 民工宿舍是否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 |||||
22 | 民工宿舍是否安装空调(只针对财政投资项目) | |||||
23 | 现场人员 | 现场人员挂牌、持证上岗 | ||||
结果统计 | 符合 项 / 基本符合 项 / 不符合 项 |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用表 表7
工 程 概 况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址 | ||||||||||||
建筑面积 | 合同造价 | 形象进度 | ||||||||||||
工程类别 | 房建 保障房 市政 地铁 | 投资性质 | 政府(国有)投资其他 | |||||||||||
建设单位 | | 业主代表 | ||||||||||||
施工(总包)单位 | | 项目经理 | ||||||||||||
专业分包单位 | 现场负责 | |||||||||||||
现场负责 | ||||||||||||||
劳务分包单位 | 现场负责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
1 | 施工 许可 | 符合桩基先行 提前开工 延期开工 许可过期超许可范围 | ||||||||||||
2 | 工程发承包 | 是否依法实行招投标 | 是 否 | |||||||||||
3 | 施工(含专业、劳务分包)、监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 是 否 | ||||||||||||
4 | 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现象或嫌疑 | 是 否 | ||||||||||||
5 | 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 符合不符合 | ||||||||||||
6 |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 建设单位 | 业主代表是否到岗履职 | 在岗 不在岗 | ||||||||||
7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是否到岗履职 | 在岗 不在岗 | |||||||||||
8 | 与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拟派人员数量相比,实际配备人员数量 | 符合 缺少人 | ||||||||||||
9 | 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 符合 缺少人 | ||||||||||||
10 | 人员变更是否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 符合 有人未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 ||||||||||||
11 | 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 符合 有人没有资格证书 | ||||||||||||
12 | 管理人员是否本单位职工(社保交纳) | 交纳 有人未交纳社保 | ||||||||||||
13 | 监 理 单 位 | 项目总监是否到岗履职 | 在岗 不在岗 | |||||||||||
14 | 与投标文件(监理规划)拟派人员数量相比,实际配备人员数量 | 符合 缺少人 | ||||||||||||
15 | 人员变更是否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 符合 有人未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 ||||||||||||
16 | 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 符合 有人没有资格证书 | ||||||||||||
17 | 监理人员是否本单位职工(社保交纳) | 交纳 有人未交纳社保 | ||||||||||||
18 | 作业人员“三位一体”管理 | 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 是否 | |||||||||||
19 | 作业人员相关资料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 是否 | ||||||||||||
20 | 现场是否按规定建立劳务用工五项制度、三本台帐 | 是否 | ||||||||||||
21 | 用工单位是否依法和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符合 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 | ||||||||||||
22 | 作业(特种)人员是否按规定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 符合 有人未持证上岗 | ||||||||||||
23 | 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执行实名制管理(刷卡考勤) | 符合不符合 | ||||||||||||
24 | 现场是否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并开展教学活动 | 符合不符合 | ||||||||||||
25 | 作业人员动态管理总体评价 | 好 一般 混乱 | ||||||||||||
26 | 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支付 | 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是 少支付 万元 | |||||||||||
27 | 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 | 是 少支付 万元 | ||||||||||||
28 | 总包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专业、劳务)单位工程款 | 是 少支付 万元 | ||||||||||||
29 | 施工单位是否拖欠民工工资(实发金额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 | 符合不符合 | ||||||||||||
统计 | 检查项 符合项 基本符合项 不符合 项 | |||||||||||||
现场检查处理意见 |
被检查人签字: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附件2市、区、县(市)建设工地汇总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 |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 施工单位 (联系电话) | 面积(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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