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96号
现批准《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40-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7、4.1.8、6.1.4、6.3.5、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40-9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发布文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96号
现批准《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40-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7、4.1.8、6.1.4、6.3.5、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cjj40-9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