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2日14:36:30
发布部门: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宁建建监字[2011]13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换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为使《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核验换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就《手册》核验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验对象

凡在南京市领取或注册《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均须进行《手册》核验换证。

二、 核验工作分工及地点、联系电话

1、装饰施工企业由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北路259号2309室。联系电话:83630052。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由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办理。地址:江东北路93号金陵世纪花园4楼。联系电话:86996613。

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古建筑及仿古建筑施工企业由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办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北路259号2210室。联系电话:83615421。

4、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由南京市水利局基建处办理。地址:北京东路41号29号楼。联系电话:83639819。

5、交通工程施工企业由南京市交通局质监站办理。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1902。联系电话:83194566。

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及其他专业由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办理。地址:南京市解放路44号南楼,联系电话:84632211

三、核验时间及资料要求

核验时间及资料要求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对换证前一年内存在《施工企业失信行为主要内容》(苏建管企〔2006〕26号)所列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通报的企业,可不予换发新证;未通过2011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网上核查和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发放《手册》。

2、核验合格后由各专业管理部门换发新证。企业应将原《手册》保存好,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和个人执业资格认定以及在评先评优中对合同和业绩认定的重要依据。

3、各专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换证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结合对企业的信用考核和评价,切实做好《手册》核验换证工作。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委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联系电话:83607821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