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95号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增加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用房的请示》(锡房金〔201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原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公用房(面积为1044平方米)全部交由你中心使用。
你中心应严格按照“简朴、迅速、实用”的原则,在不超过政府办公用房装修标准的前提下,尽快提出方案,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安全施工,尽早搬迁。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1]95号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增加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用房的请示》(锡房金〔201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原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公用房(面积为1044平方米)全部交由你中心使用。
你中心应严格按照“简朴、迅速、实用”的原则,在不超过政府办公用房装修标准的前提下,尽快提出方案,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安全施工,尽早搬迁。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