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07月29日03:02:36
发布部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鄂建办[2011]2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201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2011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现新跨越的开局之年。根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确定以下年度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目标

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80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4万人;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0亿元,个贷逾期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亿元,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5亿元。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政策研究,积极推广省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进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工商、税务、社保、统计、人行、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单位设立、撤并、解散、破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催建催缴工作。以推进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重点,加大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研究和推广部分试点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长期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验,完善制度措施。

2、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在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前提下,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指导各地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期限和首付比例。严格贷前审查、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建立健全贷款业务全流程风险防范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推进个人贷款“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努力提高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3、积极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路径和方法。积极支持武汉市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为有条件城市列入国家试点范围、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奠定基础。

4、争取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基本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领域风险防范和预防腐败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撑,为实现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工作基础。

5、完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机制。健全管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根据国家政策和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管委会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在此基础上,督促协调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力争今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

6、加大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和逾期项目贷款清收力度。省级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专班,采取约谈、重点督办和定期通报等措施,推进重点市县住房公积金清收工作;凡有清收任务的地区,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领导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清收实效。对现有抵债资产要尽快变现,力争年内全省清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7、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根据现行《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考核,促进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充分调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干部职工的积极性。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考核工作,在2011年3月份前完成。

8、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轮候审计工作。有序安排开展轮候审计工作,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完善内控机制。

9、加快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湖北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需求标准》,组织对业务管理系统实施情况的验收。加快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及在线服务系统建设,力争今年第一季度完成招标,4月份部分中心上线,6月所有中心、分中心上线投入试运行,9月份正式运行。制定出台《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建设规范》,指导各地年内完成网站建设和改版工作。
10、完善住房公积金备案和统计分析制度。强化考评、通报等制度措施,严格落实省厅备案报告制度,确保监管工作及时有效。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统计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定期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在指导业务、加强管理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11、认真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及考察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参加全国系统培训,中心和分中心及县市办事处主任参加省级培训,科(处)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制度,认真组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同志赴外省学习考察。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不断出现的新情况,采取外送培训、定期轮训、岗位练兵、学习考察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12、进一步加强廉政和行风建设。以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系统廉政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腐败风险防控。认真组织开展住建部行业文明创建和争创“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文明单位”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全面提升行业文明创建水平,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