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文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2年第33号
为保证通州区中山街、新街下坡胡同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8月28日起,通州区中山街(新华南路至车站路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新街下坡胡同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发布文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2年第33号
为保证通州区中山街、新街下坡胡同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8月28日起,通州区中山街(新华南路至车站路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新街下坡胡同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