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11]1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2012年我市春运期间客运量将达 950.7万人次,同比增长6.8%。2012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春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春运工作组织难度较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要求和市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确保实现安全无事故、旅客无滞留、服务无投诉的目标,现就做好2012年我市春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只升华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天津警备区司令部、武警天津总队司令部、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政府、红桥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交通集团、公交集团、市邮政公司、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航天津分公司、市客管办、天津城投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电话:24539322、24539334,夜间值班电话:24539362。
市交通港口局等运输组织部门以及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和部门的春运组织工作。各运输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工作;根据春运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深入一线,为职工送温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重点道路、桥梁路段的养护,做好易堵地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强化道口、渡口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对投入春运的车(包括地铁、轻轨等,下同)、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及设施提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要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打击"拉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要利用检测仪器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三、科学安排运力,强化运输保障
全市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客流高度集中的特点,科学安排运力,加强运输组织,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民航、道路、水运客运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和预案,增加中短途和旅游热线运力的投放。要搞好铁路、民航、道路、水运联运,充分发挥旅客联运综合服务作用。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港口、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科学调度,方便旅客换乘。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保证煤炭、石油、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证生产生活需要和市场价格稳定。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有关区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春运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的应急机制。要进一步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防风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骤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五、各方通力协作,保证客运畅通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快捷、畅通。铁路车站和长途客运站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站前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站前环境、交通疏导等工作的落实,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武警、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增加警力,维持正常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道路运输管理和客运管理部门要随时准备投放备用车辆,增加长途和市内客运运力,缓解铁路压力,做好旅客分流工作,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站前出租车的管理工作,保证站前良好的乘车秩序。
六、提升服务质量, 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全市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出行。要在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的同时,采取网上售票、电话订票等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买客票。要根据学生和农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实行集中售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并做好对旅客的沟通解释和相应服务工作。
全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航班变动及气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加强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气,表扬和宣传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创造和谐社会氛围,同时要对行业不正之风予以曝光,促进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春运工作结束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春运期间应急预案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春运期间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要求,为向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应急预案。
2012年春运期间,各有关区人民政府以及铁路、民航、港口、长途客运和市客运交通管理部门均应成立春运办公室和应急值班室。具体做法为:
一、铁路部门,遇有车站、列车出现危及运输组织安全情况或遇到车站因能力不足出现客流积压时,站、车均立即向北京铁路局、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报告,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包括适时增开临时客车、加挂车辆等分流措施。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旅客列车绝对安全。
遇有冰雪天气,铁路部门要全力抓好站区及候车大厅安全运行秩序的管理和维护,配足食品、饮用水和应急药品,满足旅客需求,做好服务保障。
二、港口部门,要认真查堵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加强对客滚船作业的监督、管理;对托运车辆严格检查,严禁超员、超限、超重车辆托运上船;遇到大风等特殊天气,在客轮无法正常开航的情况下,要提前采取措施,保证旅客安全转站,避免旅客滞留、压港情况发生。
三、天津机场,在特殊情况下,严格执行不正常航班保障工作程序和备降保障工作程序,及时疏送和安排旅客的吃、住、转站等;对可能出现的大雾天气、多机备降、紧急情况以及航班高峰,按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前采取应对保障措施,为保证飞行安全提供可靠的服务保障。
遇有冰雪天气,民航部门要全力做好清雪除冰和机场开放的准备工作;做好旅客疏导、食宿的组织安置;做好飞行器安全检查,加强空管调度指挥,确保飞行安全。
四、长途客运部门,针对客流高峰运输的需要,安排充足运力,储备应急车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车队;要加强科学调配,缩短旅客候车时间;在安排运力的同时,配合道路运管部门,严禁超员现象,一旦发现超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并从重处罚,及时转载,转载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遇有冰雪天气,长途客运部门要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性检查,凡不具备冰雪天气行驶条件的车辆,一律停止运行;要全力做好旅客疏导工作,配足食品、饮用水和急救药品;要增配应急备用车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顺畅。
五、城市公交(包括地铁、轻轨)部门,根据春运期间乘客的流量,安排增加车辆、车次;延长收车时间,缩短车辆间隔,保证群众出行便捷与安全。
遇有冰雪天气,公交企业要加强对运营线路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交线路安全持续稳定运营。同时增加运力,全员上岗,确保全市各场站旅客的及时疏运。
六、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春运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认真做好辖区内车站、码头、机场的治安和旅客疏导工作。
七、全市公安、武警、交管部门,在车站、码头、机场出现紧急情况时,要抽调或增派必要警力,协助车站、码头、机场做好旅客疏导和维护治安秩序工作。
八、遇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时,市交通港口局负责组织铁路、民航、港口等有关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市公安交管局负责划定运输路线,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输送;遇有道路受损时,市建设交通委、市市政公路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立即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确保公路运输畅通。
发布文号: 津政办发[2011]1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2012年我市春运期间客运量将达 950.7万人次,同比增长6.8%。2012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春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春运工作组织难度较大。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要求和市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确保实现安全无事故、旅客无滞留、服务无投诉的目标,现就做好2012年我市春运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春运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
为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天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只升华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天津警备区司令部、武警天津总队司令部、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市政公路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河北区人民政府、河东区人民政府、红桥区人民政府、西青区人民政府、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交通集团、公交集团、市邮政公司、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国航天津分公司、市客管办、天津城投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春运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和动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电话:24539322、24539334,夜间值班电话:24539362。
市交通港口局等运输组织部门以及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和部门的春运组织工作。各运输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和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工作;根据春运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深入一线,为职工送温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二、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重点道路、桥梁路段的养护,做好易堵地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强化道口、渡口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对投入春运的车(包括地铁、轻轨等,下同)、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及设施提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要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打击"拉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要利用检测仪器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三、科学安排运力,强化运输保障
全市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客流高度集中的特点,科学安排运力,加强运输组织,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民航、道路、水运客运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运输方案和预案,增加中短途和旅游热线运力的投放。要搞好铁路、民航、道路、水运联运,充分发挥旅客联运综合服务作用。城市公共交通部门和公交企业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港口、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科学调度,方便旅客换乘。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还要保证煤炭、石油、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证生产生活需要和市场价格稳定。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有关区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春运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应对有效的应急机制。要进一步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防风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骤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五、各方通力协作,保证客运畅通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快捷、畅通。铁路车站和长途客运站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站前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站前环境、交通疏导等工作的落实,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武警、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增加警力,维持正常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道路运输管理和客运管理部门要随时准备投放备用车辆,增加长途和市内客运运力,缓解铁路压力,做好旅客分流工作,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客运管理部门要加强站前出租车的管理工作,保证站前良好的乘车秩序。
六、提升服务质量, 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全市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出行。要在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的同时,采取网上售票、电话订票等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买客票。要根据学生和农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实行集中售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并做好对旅客的沟通解释和相应服务工作。
全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航班变动及气象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加强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气,表扬和宣传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创造和谐社会氛围,同时要对行业不正之风予以曝光,促进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春运工作结束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春运期间应急预案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春运期间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要求,为向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应急预案。
2012年春运期间,各有关区人民政府以及铁路、民航、港口、长途客运和市客运交通管理部门均应成立春运办公室和应急值班室。具体做法为:
一、铁路部门,遇有车站、列车出现危及运输组织安全情况或遇到车站因能力不足出现客流积压时,站、车均立即向北京铁路局、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报告,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包括适时增开临时客车、加挂车辆等分流措施。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旅客列车绝对安全。
遇有冰雪天气,铁路部门要全力抓好站区及候车大厅安全运行秩序的管理和维护,配足食品、饮用水和应急药品,满足旅客需求,做好服务保障。
二、港口部门,要认真查堵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加强对客滚船作业的监督、管理;对托运车辆严格检查,严禁超员、超限、超重车辆托运上船;遇到大风等特殊天气,在客轮无法正常开航的情况下,要提前采取措施,保证旅客安全转站,避免旅客滞留、压港情况发生。
三、天津机场,在特殊情况下,严格执行不正常航班保障工作程序和备降保障工作程序,及时疏送和安排旅客的吃、住、转站等;对可能出现的大雾天气、多机备降、紧急情况以及航班高峰,按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前采取应对保障措施,为保证飞行安全提供可靠的服务保障。
遇有冰雪天气,民航部门要全力做好清雪除冰和机场开放的准备工作;做好旅客疏导、食宿的组织安置;做好飞行器安全检查,加强空管调度指挥,确保飞行安全。
四、长途客运部门,针对客流高峰运输的需要,安排充足运力,储备应急车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车队;要加强科学调配,缩短旅客候车时间;在安排运力的同时,配合道路运管部门,严禁超员现象,一旦发现超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并从重处罚,及时转载,转载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遇有冰雪天气,长途客运部门要对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性检查,凡不具备冰雪天气行驶条件的车辆,一律停止运行;要全力做好旅客疏导工作,配足食品、饮用水和急救药品;要增配应急备用车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顺畅。
五、城市公交(包括地铁、轻轨)部门,根据春运期间乘客的流量,安排增加车辆、车次;延长收车时间,缩短车辆间隔,保证群众出行便捷与安全。
遇有冰雪天气,公交企业要加强对运营线路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交线路安全持续稳定运营。同时增加运力,全员上岗,确保全市各场站旅客的及时疏运。
六、运输组织任务较大的有关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春运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认真做好辖区内车站、码头、机场的治安和旅客疏导工作。
七、全市公安、武警、交管部门,在车站、码头、机场出现紧急情况时,要抽调或增派必要警力,协助车站、码头、机场做好旅客疏导和维护治安秩序工作。
八、遇有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时,市交通港口局负责组织铁路、民航、港口等有关部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市公安交管局负责划定运输路线,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输送;遇有道路受损时,市建设交通委、市市政公路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立即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确保公路运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