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布文号: 办字[2011]15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冀交公〔2011〕841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密涿支线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建成后,设置燕郊、高楼、齐心庄、三河西、三河东5处互通式立交匝道收费站、段甲岭1处主线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发布文号: 办字[2011]15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冀交公〔2011〕841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密涿支线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建成后,设置燕郊、高楼、齐心庄、三河西、三河东5处互通式立交匝道收费站、段甲岭1处主线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