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淮潘公路平圩收费站的批复

2020年07月22日20:24:36
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布文号: 皖政秘[2011]391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淮潘公路收费站的请示》(淮府〔2011〕11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淮潘公路平圩收费站。

二、由淮南市政府负责,省交通运输厅配合、支持和指导,依法稳妥处理撤站后的相关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三、自批复之日起,按照公路管理权限,将取消收费路段纳入正常养护管理范围,确保公路完好通畅。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