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2020年07月22日04:33:32
发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布文号: 办字[2011]8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1〕301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霍寨、西柏坡2处主线收费站和胡庄、东焦、东回舍、温塘、岗南5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