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发布文号:
市各出租客运企业:
根据2011年出租车行业“创文迎国检”整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出租车驾驶员营运中不着工装、工装(便装)混穿以及车内卫生保洁差、椅套肮脏(破损)等突出问题,为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形象,确保我市出租车行业创文“迎市检”、“迎国检”工作顺利达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出租车驾驶员仪容仪表和车容卫生是行业服务形象的外在体现,是乘客乘车过程中最直观、最敏感的服务要素,对体现我市出租车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因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以全面提升行业服务形象为指导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监管
各企业要结合出租车行业创文“5项指标1个知晓率”考核要求,进一步强化驾驶员仪容整洁和车容卫生良好的宣传教育和监管,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车容车貌和卫生保洁规范》,并督促驾驶员按照《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服务规范》、《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仪容仪表规范》等要求,做到仪容仪表整洁、车容卫生良好,努力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形象。
三、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确保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各企业要结合站场检查、车辆“回场检”以及日常安全学习、服务技能培训等工作,并充分借鉴“创文迎检”期间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加强车容车貌、卫生保洁以及驾驶员规范着装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全力做好每月创文“市检”和“国检”各项准备工作。
四、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查处和后续追究力度
3月份,我处将组织开展重点针对出租车驾驶员仪容仪表、车容卫生差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3月15日前,被查处存在着装不规范、车容卫生(椅套)差的驾驶员,给予现场教育和督促纠正,并做好登记备案;3月16日后,检查中存在上述问题的驾驶员,除现场整改外,并责令当事驾驶员回公司进行培训教育,并将培训教育情况送我处服务监督科。
(二)从3月份起,一个月内累计2次以上(含2次)存在上述问题的驾驶员,需参加我处组织的专项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
(三)将检查情况纳入行业服务质量测评和驾驶员资格证扣分管理,并对违章率较高的企业在全行业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发布文号:
市各出租客运企业:
根据2011年出租车行业“创文迎国检”整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出租车驾驶员营运中不着工装、工装(便装)混穿以及车内卫生保洁差、椅套肮脏(破损)等突出问题,为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形象,确保我市出租车行业创文“迎市检”、“迎国检”工作顺利达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出租车驾驶员仪容仪表和车容卫生是行业服务形象的外在体现,是乘客乘车过程中最直观、最敏感的服务要素,对体现我市出租车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因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以全面提升行业服务形象为指导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监管
各企业要结合出租车行业创文“5项指标1个知晓率”考核要求,进一步强化驾驶员仪容整洁和车容卫生良好的宣传教育和监管,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车容车貌和卫生保洁规范》,并督促驾驶员按照《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服务规范》、《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仪容仪表规范》等要求,做到仪容仪表整洁、车容卫生良好,努力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形象。
三、加大路检路查力度,确保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各企业要结合站场检查、车辆“回场检”以及日常安全学习、服务技能培训等工作,并充分借鉴“创文迎检”期间好的做法和经验,切实加强车容车貌、卫生保洁以及驾驶员规范着装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全力做好每月创文“市检”和“国检”各项准备工作。
四、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查处和后续追究力度
3月份,我处将组织开展重点针对出租车驾驶员仪容仪表、车容卫生差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3月15日前,被查处存在着装不规范、车容卫生(椅套)差的驾驶员,给予现场教育和督促纠正,并做好登记备案;3月16日后,检查中存在上述问题的驾驶员,除现场整改外,并责令当事驾驶员回公司进行培训教育,并将培训教育情况送我处服务监督科。
(二)从3月份起,一个月内累计2次以上(含2次)存在上述问题的驾驶员,需参加我处组织的专项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
(三)将检查情况纳入行业服务质量测评和驾驶员资格证扣分管理,并对违章率较高的企业在全行业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