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救捞系统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考核细则
为检验救捞系统开展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的成效,并通过完善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推进专业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根据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部局)《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落实专业化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和收官阶段工作任务实际,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的主要依据
考核工作主要依据是《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救捞系统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以下简称各单位)制订的三年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各单位2010年度专业化建设工作计划。
三、考核的人员组成
考核工作在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部局专业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部局领导、部局专业办、部局机关职能处室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分成人才组、装备技术组和综合组三个专题考核组,考核组组长由部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部局专业办主任担任。
考核组组长由部局付绪银副局长担任;
考核组副组长由部局专业办陆军主任担任;
人才组:由部局人教处、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装备技术组:由部局规划处、飞调中心及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综合组:由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四、考核的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对烟台打捞局、北海救助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对上海打捞局、东海救助局、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对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广州打捞局、南海救助局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8日,对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人才建设、装备建设、技术建设和基础管理四个部分:
(一)人才建设部分
各单位人才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人才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人才专业化建设工作的综合性评价等。
(二)装备建设部分
各单位装备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装备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装备专业化建设和管理的综合性评价等。
(三)技术建设部分
各单位技术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技术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技术专业化建设和应用的综合性评价等。
(四)基础管理部分
各单位基础管理部分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化建设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专业化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专业化建设基础台帐管理情况;三年专业化建设基本经验特色及存在问题等。
六、考核的主要方式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集体问卷测评调查和综合评议等主要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
考核组集中听取被考核单位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综合汇报。
(二)现场抽查
各考核小组赴检查现场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
(三)集体问卷测评调查
集体问卷测评调查在被考核单位进行,参加问卷测评调查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从事人才、装备和技术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其中人才工作测评需要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3名、处级以下人员5名。装备工作测评需要从事规划装备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技术工作测评需要从事技术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
各救助飞行队参加集体问卷测评调查的人员是队领导1名,办公室领导1名,在本队从事人才、装备、技术的同志各1名。
《专业化建设年度考核测评问卷》由部局专业办提供,现场测评结束后即时封存。考核组统一开封、批阅和计算得分。
(四)综合评议
各专题考核组完成各自考核任务后,按要求填写《考核评分表》,并将《考核评分表》报考核组进行集体评议,由考核组共同对各专题考核内容和评分情况进行复议及评定。
七、考核的成绩评定
本次考核成绩由人才、装备、技术和基础管理四个部分的分数累加形成,每部分各占本次总成绩的25%。
人才、装备、技术三部分的考核成绩分别由各自的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三年新增任务完成情况和三年综合性评价三项内容的分数组成,并按照3:2:5的权重比例计算后相加得出各专题部分的分值。
基础管理部分的成绩由制度建设、宣传工作、基础台帐、经验特色四项内容组成,每项内容得分各占基础管理分数的25%。基础管理部分的分值由上述四项内容分数累加计算得出。
各单位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最终考核成绩由本次考核分数加上2008年度和2009年度考核分数后形成。
八、其他事宜
考核组在系统各单位考核检查期间由所在海区的打捞局负责接待并做好相应协调工作。
附件2:
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考核行程表
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考核工作流程表
发布文号:
救捞系统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考核细则
为检验救捞系统开展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的成效,并通过完善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推进专业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根据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部局)《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落实专业化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和收官阶段工作任务实际,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的主要依据
考核工作主要依据是《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救捞系统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以下简称各单位)制订的三年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各单位2010年度专业化建设工作计划。
三、考核的人员组成
考核工作在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部局专业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部局领导、部局专业办、部局机关职能处室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分成人才组、装备技术组和综合组三个专题考核组,考核组组长由部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部局专业办主任担任。
考核组组长由部局付绪银副局长担任;
考核组副组长由部局专业办陆军主任担任;
人才组:由部局人教处、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装备技术组:由部局规划处、飞调中心及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综合组:由部局专业办的人员组成。
四、考核的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对烟台打捞局、北海救助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对上海打捞局、东海救助局、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5日至12月7日,对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广州打捞局、南海救助局进行考核检查;
2010年12月8日,对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进行考核检查。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人才建设、装备建设、技术建设和基础管理四个部分:
(一)人才建设部分
各单位人才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人才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人才专业化建设工作的综合性评价等。
(二)装备建设部分
各单位装备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装备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装备专业化建设和管理的综合性评价等。
(三)技术建设部分
各单位技术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包:2010年度工作计划完成
情况;三年技术专业化建设工作新增项目完成情况;三年技术专业化建设和应用的综合性评价等。
(四)基础管理部分
各单位基础管理部分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化建设中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专业化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专业化建设基础台帐管理情况;三年专业化建设基本经验特色及存在问题等。
六、考核的主要方式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集体问卷测评调查和综合评议等主要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
考核组集中听取被考核单位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综合汇报。
(二)现场抽查
各考核小组赴检查现场对相关项目进行检查。
(三)集体问卷测评调查
集体问卷测评调查在被考核单位进行,参加问卷测评调查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从事人才、装备和技术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其中人才工作测评需要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3名、处级以下人员5名。装备工作测评需要从事规划装备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技术工作测评需要从事技术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
各救助飞行队参加集体问卷测评调查的人员是队领导1名,办公室领导1名,在本队从事人才、装备、技术的同志各1名。
《专业化建设年度考核测评问卷》由部局专业办提供,现场测评结束后即时封存。考核组统一开封、批阅和计算得分。
(四)综合评议
各专题考核组完成各自考核任务后,按要求填写《考核评分表》,并将《考核评分表》报考核组进行集体评议,由考核组共同对各专题考核内容和评分情况进行复议及评定。
七、考核的成绩评定
本次考核成绩由人才、装备、技术和基础管理四个部分的分数累加形成,每部分各占本次总成绩的25%。
人才、装备、技术三部分的考核成绩分别由各自的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三年新增任务完成情况和三年综合性评价三项内容的分数组成,并按照3:2:5的权重比例计算后相加得出各专题部分的分值。
基础管理部分的成绩由制度建设、宣传工作、基础台帐、经验特色四项内容组成,每项内容得分各占基础管理分数的25%。基础管理部分的分值由上述四项内容分数累加计算得出。
各单位三年专业化建设专项工作最终考核成绩由本次考核分数加上2008年度和2009年度考核分数后形成。
八、其他事宜
考核组在系统各单位考核检查期间由所在海区的打捞局负责接待并做好相应协调工作。
附件2:
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考核行程表
日期 | 单位 | 地点 | 时间 | 备注 |
11月28日(星期日) | | 北京赴烟台 | 1510-1620 | |
11月29日(星期一) | 烟台打捞局 | 烟台 | 0830-1730 | |
11月30日(星期二) | 北海救助局 | 0830-1730 | ||
12月1日(星期三) | 北一飞 | 0830-1530 | ||
烟台赴上海 | 1710-1840 | |||
12月2日(星期四) | 上海打捞局 | 上海 | 0830-1730 | |
12月3日(星期五) | 东海救助局 | 0830-1730 | ||
12月4日(星期六) | 东一飞 | 0830-1530 | ||
上海赴珠海 | 1815-2045 | |||
12月5日(星期日) | 南一飞 | 珠海 | 0830-1200 | |
珠海赴广州 | 1500-1700 | |||
12月6日(星期一) | 广州打捞局 | 广州 | 0830-1730 | |
12月7日(星期二) | 南海救助局 | 0830-1730 | ||
12月8日(星期三) | 东二飞 | 广州赴厦门 | 0905-1010 | |
厦门 | 1825-1930 | |||
12月9日(星期四) | | 厦门返北京 | 1330-1605 |
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考核工作流程表
单位 | 时间 | 考核内容 | 参加人员 | 备注 | |
救助局打捞局 | 上午 | 0830-0930 | 听取本单位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综合汇报 | 专业办全体人员、职能处室领导、考核检查组全体人员 | |
0930-1200 | 分小组对口检查 | 考核组成员和职能处室的领导 | |||
下午 | 1400-1500 | 问卷调查 | 专业办专职人员、考核组人员、参加问卷调查人员 | ||
1400-1600 | 抽查一个二级单位 | 二级单位由考核组和本单位共同商定 | |||
1630-1730 | 考核组组长代表考核组作工作小结 | 专业办全体人员、职能处室领导、考核检查组全体人员 | |||
飞行队 | 上午 | 0830-0930 | 听取本单位专业化建设专项活动综合汇报 | 专业办全体人员、职能处室领导、考核检查组全体人员 | |
0930-1130 | 分小组对口检查、问卷调查 | 考核组成员和职能处室的领导 | | ||
1130-1200 | 考核组组长代表考核组作工作小结 | 专业办全体人员、职能处室领导、考核检查组全体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