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水运运行便字〔2010〕46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港航(港口、运输、航道、航务)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为筹备好拟定于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港航管理工作会暨港口发展模式研讨会,全面掌握全国港航管理体制、港航管理装备设施建设基本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
(一)本地区港航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的总体情况,并填写附件1、2。
(二)本地区(单位)港航管理装备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并填写附件3。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填写附件4。
有关附件,请从我部外网上下载。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0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我局,请将附件的电子稿发至 sys637@mot.gov.cn。
联系人:经济运行处,徐杏、柳鹏,电话:010-65292639,65292677,传真:010-65292638。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发布文号: 水运运行便字〔2010〕46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港航(港口、运输、航道、航务)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为筹备好拟定于今年9月召开的全国港航管理工作会暨港口发展模式研讨会,全面掌握全国港航管理体制、港航管理装备设施建设基本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
(一)本地区港航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的总体情况,并填写附件1、2。
(二)本地区(单位)港航管理装备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并填写附件3。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填写附件4。
有关附件,请从我部外网上下载。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0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我局,请将附件的电子稿发至 sys637@mot.gov.cn。
联系人:经济运行处,徐杏、柳鹏,电话:010-65292639,65292677,传真:010-65292638。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