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中加双方已履行完成2009年5月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生效的内部程序,根据该协定书第七条的规定,议定书自2009年12月4日起生效。请有关单位做好议定书生效后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发布文号:
中加双方已履行完成2009年5月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生效的内部程序,根据该协定书第七条的规定,议定书自2009年12月4日起生效。请有关单位做好议定书生效后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