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1]9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批复》(沪编[2011]154号),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已组建,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印章自即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2011]9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批复》(沪编[2011]154号),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已组建,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的印章自即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