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1〕64号)要求,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遴选和推荐6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现请你们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项目推荐我司。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项目内容及数量要求
(一)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的项目要突出重要科学发现,核心著作或论文应发表三年以上,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要突出科技创新,其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三年以上。
(二)推荐项目应为获得近三年(2009-2011年)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经科技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各地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的科技奖励项目不属此列)。
(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获得国家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应在项目验收或成果评估两年后方可推荐。
(四)2011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及候选单位,2012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各地区和单位推荐项目无总数限制,但相同学科领域只推荐1个项目。
二、推荐项目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项目材料要求见附件1、2。
(二)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10日(周二)17:00前将推荐函及项目材料(一式10份)报送至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药科技处 陈丽娜
电 话:010-59957711
传 真:010-59957714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7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附件2-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科评审组: 序号: 编号: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制
二、项目简介
(限1200字)
三、重要科学发现
(限5页)
四、第三方评价
(限2页)
五、主要论文专著目录
1、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补充说明:2、核心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20篇,含上述全部代表性论文专著)
六、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
(不超过8篇)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八、附件
1.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
2.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
3.检索报告
4.其他证明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是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当年推荐通知,按照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形审不合格项目退回推荐单位,不予提交评审。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主件(除第七、第八部分有关个人隐私信息和第九部分英文推荐书外),根据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学科评审组》,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奖学科评审组评审范围》,由系统自动生成。
2.《序号》《编号》,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3.《项目名称》,限30字。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准确反映科学发现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特征。
4.《主要完成人》,由系统根据《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自动填写。
5.《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选择相应推荐单位填写。若选择专家推荐,则由系统根据《专家推荐意见表》自动填写。
6.《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分开。如不能准确表达,可不填此栏。
7.《学科分类名称》,应以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为依据,原则上应与《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前三项科学发现所属学科名称和顺序保持一致。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名称。
8.《所属科学技术领域》,限30字。
9.《任务来源》,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10.《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限300字。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最多不超过10项。
11.《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究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最近1篇发表的时间。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限1200字。应包含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科学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等。
三、“重要科学发现”
《重要科学发现》,限5页。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重要科学发现》是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在创造性方面的归纳提炼,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简明、准确、完整地进行阐述。
科学发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学发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附件序号等。
凡涉及实质研究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有相应论文专著或他人引文的支持。
四、“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限2页。指除项目主要完成人、合作者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材料,如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等。
五、“主要论文专著目录”
1.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详细情况,并按重要程度排序。所列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且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公开发表)。论文发表时间可以所刊登正式刊物在线论文发表时间计算,但须提交发表时间的证明。
对于某些学科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的,表格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以文字说明。
2.核心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核心论文专著(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详细情况,并对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sci他引次数和他引总次数进行汇总,填写在相应的合计栏内。所列论文专著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公开发表)。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
在推荐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核心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推荐书中。
六、“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有关情况,应按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顺序排列引文。重点突出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研究内容被国内外同行在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专著中他引的引文。
他人引用,是指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之外的其他学者的引用。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全部作者之间的引用,属于自引,不得列入。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一、二等奖人数不超过5人,特等奖除外。完成人应当是“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并在“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有署名。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投入该项研究的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工作单位》,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此栏所填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如涉及多个单位,只填写一个单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填写完成人曾获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如奖励较多,应优先填写与本项目有关的和获奖时间较近的奖励情况。
《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限300字。应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第几项科学发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是第几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
完成人必须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八、“附件”
附件包括“代表性论文专著”、“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检索报告”及“其他证明”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代表性论文专著》:指主件第五部分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
(2)《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指主件第六部分所列的代表性引文专著的引用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
(3)《检索报告》:仅限主件第五部分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自引(含课题组内)的引用不得列入。
(4)《其他证明》:指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及主要完成人学术贡献的其他学术性旁证材料,如:验收报告的验收意见及专家组名单、授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登记等)的证书复印件等。
书面版附件按上述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26页。
附件2: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序号:
奖励类别:编号: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制
二、项 目 简 介
(限1200字)
三、主要科技创新
(限5页)
四、第三方评价
(限2页)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3.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限600字)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八、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十、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3.应用证明
4.其他证明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当年推荐通知,按照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形审不合格项目退回推荐单位,不予提交评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专业评审组》,依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由系统自动生成。
2.《奖励类别》,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3.《序号》、《编号》,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4.《项目名称》,限30字。应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xx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应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工程所属领域、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xx研究字样,必要时可以通过使用企业名称或者产品品牌等方式来限定工程的内容,以防止侵犯其他企业的权益。
科普项目应直接使用科普作品的名称。
5.《公布名》,限30字。如项目名称不可直接对外公布,应在此栏填写可公布名称,并且必须提供文字说明材料供审查。不填写此栏时视为项目名称可直接公布。通用项目一般不填写此栏。
6.《主要完成人》,由系统根据《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自动填写。
7.《主要完成单位》,由系统根据《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自动填写。
8.《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选择相应推荐单位填写。若选择专家推荐,则由系统根据《专家推荐意见表》自动填写。
9.《项目密级》,选择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填写。通用项目一般填写“非密”。填写密级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网络推荐,且原则上不作为通用项目提交评审。
10.《定密日期》,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定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11.《保密期限》,填写由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保密年限,应填写整数。
12.《定密审查机构》,指按照保密办法,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13.《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分开。如不能准确表达,可不填此栏。
14.《学科分类名称》,应以项目《主要科技创新》为依据,应与《主要科技创新》所列前三项科技创新所属学科名称和顺序保持一致。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名称。国家安全类项目的学科分类名称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专项奖励处查询。
1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选择相应门类填写。
16.《所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选择相应领域填写。
17.《任务来源》,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18.《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限300字。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最多不超过10项。
19.《授权发明专利(项)》,指直接支持本项目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目。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20.《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指直接支持本项目创新内容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授权知识产权数目,如授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21.《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限1200字。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
通用项目《项目简介》根据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三、“主要科技创新”
《主要科技创新》,限5页。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应以支持创新内容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专利、验收、论文等),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和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内容,客观、详实地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
科技创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技创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专利授权号、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
科普项目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作品在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等方面的创新。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应围绕项目的设计思路,全面阐述体制机制、文化建设、关键技术等方面的建设和创新,以及创新工程实施后在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对企业自身的成效(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投产、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提升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对行业或区域带动作用(对相关产业、行业技术水平、竞争能力的提升作用)等。
四、“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限2页。指除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技术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材料,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内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应就本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等情况进行概述,并以列表方式说明主要应用单位情况(列表格式如下)。表中所列应用单位一般不超过15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应用)的旁证材料。科普作品应公开出版三年以上。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行政审批后应用三年以上。
通用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将向社会公开,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方面的应用情况。
2.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
《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按表格栏目填写。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应填写近三年由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所带来的新增直接效益。
《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400字。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如无直接经济效益,可以不填此栏。
3.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限600字。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项目应用推广后,本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之外产生的经济效益。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可填写的科技奖励奖项包括:(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2)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3)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授予的科技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不能设立的部门奖励,不得填入此栏目。2000年以前获得的部门奖励可以在《主要科技创新》中加以说明。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特等奖人数不超过50人,一等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人数不超过10人。完成人投入该项目的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主课题的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工作单位》,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填写完成人曾获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如奖励较多,应优先填写与本项目有关的和获奖时间较近的奖励情况。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限300字。应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中所列第几项科技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在该项目研发工作中投入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授权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该旁证材料应在附件中提供。该栏目根据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完成人必须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八、“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所列完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特等奖单位数不超过30个,一等奖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位数不得超过7个。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使用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
《单位性质》,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限600字。
完成单位应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加盖单位公章。
九、“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主要知识产权目录》,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必须为已授权的),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
十、附件
附件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应用证明”及“其他证明”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按以下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40页。
(1)《知识产权证明》,指已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包括授权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验收鉴定、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批准文件等。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相关项目必须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且审批时间应在2009年2月28之前。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的,应提交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或鉴定结论及专家组名单复印件。
(3)《应用证明》,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可选择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提供。至少应有1份是原件,且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应用)。
(4)《其他证明》,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应是能证明本项目技术创新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等。
发布文号: 国中医药科技中药便函[201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1〕64号)要求,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遴选和推荐6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现请你们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项目推荐我司。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项目内容及数量要求
(一)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的项目要突出重要科学发现,核心著作或论文应发表三年以上,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要突出科技创新,其整体技术应用应在三年以上。
(二)推荐项目应为获得近三年(2009-2011年)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经科技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各地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的科技奖励项目不属此列)。
(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获得国家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应在项目验收或成果评估两年后方可推荐。
(四)2011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及候选单位,2012年度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各地区和单位推荐项目无总数限制,但相同学科领域只推荐1个项目。
二、推荐项目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项目材料要求见附件1、2。
(二)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10日(周二)17:00前将推荐函及项目材料(一式10份)报送至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药科技处 陈丽娜
电 话:010-59957711
传 真:010-59957714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7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附件2-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
(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科评审组: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 中文名 | | |||
英文名 | | ||||
主要完成人 | | ||||
推荐单位(盖章) 或推荐专家(签章) | | ||||
主 题 词 | | ||||
学科分类 名称 | 1 | | 代码 | | |
2 | | 代码 | | ||
3 | | 代码 | | ||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 | | ||||
任务来源 | | ||||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 |||||
项目起止时间 | 起始: 年 月 日 | 完成: 年月日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制
二、项目简介
(限1200字)
三、重要科学发现
(限5页)
四、第三方评价
(限2页)
五、主要论文专著目录
1、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序号 | 论文专著名称/ 刊名/ 作者 | 影响 因子 | 年卷页码 (xx年xx卷xx页) | 发表时间 年 月 日 | 通讯作者 | 第一作者 | sci他引次数 | 他引 总次数 | 是否国内完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说明:2、核心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20篇,含上述全部代表性论文专著)
序号 | 论文专著名称/ 刊名/作者 | 年卷页码 (xx年xx卷xx页) | 是否国内完成 | sci他引次数 | 他引 总次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六、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
(不超过8篇)
序号 | 被引论文专著名称/刊名/作者 | 引文名称/刊名/作者 | 刊名/影响因子(引文) | 引文发表时间(年 月 日) |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名 | | 性别 | | 排名 | | ||
出生年月 | | 出 生 地 | | 民族 | | ||
身份证号 | | 党派 | | 国籍 | | ||
行政职务 | | 归国人员 | | 归国时间 | | ||
工作单位 | | 所 在 地 | | 办公电话 | | ||
完成单位 | | 住宅电话 |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电子信箱 | | 移动电话 | |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 文化程度 | | ||
技术职称 | | 专业、专长 | | 最高学位 | | ||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 | |||||||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 自 至 | ||||||
本人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限300字) | |||||||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月日 |
八、附件
1.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
2.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
3.检索报告
4.其他证明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是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当年推荐通知,按照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形审不合格项目退回推荐单位,不予提交评审。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主件(除第七、第八部分有关个人隐私信息和第九部分英文推荐书外),根据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学科评审组》,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奖学科评审组评审范围》,由系统自动生成。
2.《序号》《编号》,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3.《项目名称》,限30字。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准确反映科学发现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特征。
4.《主要完成人》,由系统根据《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自动填写。
5.《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选择相应推荐单位填写。若选择专家推荐,则由系统根据《专家推荐意见表》自动填写。
6.《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分开。如不能准确表达,可不填此栏。
7.《学科分类名称》,应以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为依据,原则上应与《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前三项科学发现所属学科名称和顺序保持一致。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名称。
8.《所属科学技术领域》,限30字。
9.《任务来源》,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10.《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限300字。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最多不超过10项。
11.《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究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最近1篇发表的时间。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限1200字。应包含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科学发现点、科学价值、同行引用及评价等。
三、“重要科学发现”
《重要科学发现》,限5页。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重要科学发现》是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在创造性方面的归纳提炼,应围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核心内容,简明、准确、完整地进行阐述。
科学发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学发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附件序号等。
凡涉及实质研究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有相应论文专著或他人引文的支持。
四、“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限2页。指除项目主要完成人、合作者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材料,如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等。
五、“主要论文专著目录”
1.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详细情况,并按重要程度排序。所列论文专著仅限于国内立项或以国内为主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且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公开发表)。论文发表时间可以所刊登正式刊物在线论文发表时间计算,但须提交发表时间的证明。
对于某些学科论文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的,表格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以文字说明。
2.核心论文专著目录(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核心论文专著(不超过20篇,含已列出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详细情况,并对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sci他引次数和他引总次数进行汇总,填写在相应的合计栏内。所列论文专著应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公开发表)。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
在推荐书其他部分出现的论文他引统计次数,必须是上述核心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其他论文专著的他引统计情况不得列入或出现在推荐书中。
六、“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不超过8篇)”
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代表性引文专著(不超过8篇)的有关情况,应按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顺序排列引文。重点突出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研究内容被国内外同行在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专著中他引的引文。
他人引用,是指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之外的其他学者的引用。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全部作者之间的引用,属于自引,不得列入。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一、二等奖人数不超过5人,特等奖除外。完成人应当是“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并在“代表性论文专著”中有署名。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投入该项研究的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工作单位》,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此栏所填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如涉及多个单位,只填写一个单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填写完成人曾获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如奖励较多,应优先填写与本项目有关的和获奖时间较近的奖励情况。
《对本项目主要学术贡献》,限300字。应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中所列第几项科学发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是第几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
完成人必须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八、“附件”
附件包括“代表性论文专著”、“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检索报告”及“其他证明”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代表性论文专著》:指主件第五部分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
(2)《他人引用代表性引文专著》:指主件第六部分所列的代表性引文专著的引用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
(3)《检索报告》:仅限主件第五部分所列核心论文专著的他人引用检索报告结论,自引(含课题组内)的引用不得列入。
(4)《其他证明》:指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及主要完成人学术贡献的其他学术性旁证材料,如:验收报告的验收意见及专家组名单、授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登记等)的证书复印件等。
书面版附件按上述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26页。
附件2: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序号:
奖励类别:编号:
项目 名称 | 项目名称 | ||||||
公布名 | |||||||
主要完成人 | | ||||||
主要完成单位 | | ||||||
推荐单位(盖章) 或推荐专家(签章) | 项目密级 | ||||||
定密日期 | |||||||
保密期限(年) | |||||||
定密审查机构 | |||||||
主 题 词 | | ||||||
学科分类 名称 | 1 | | 代码 | | |||
2 | | 代码 | | ||||
3 | | 代码 | | ||||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 | ||||||
所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 | | ||||||
任务来源 | | ||||||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 |||||||
授权发明专利(项) |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 ||||||
项目起止时间 | 起始: 年月 日 | 完成: 年月日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制
二、项 目 简 介
(限1200字)
三、主要科技创新
(限5页)
四、第三方评价
(限2页)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2.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项目总投资额 | | 回收期(年) | | |
年 份 | 新增销售额 | 新增利润 | 新增税收 | |
| | | | |
| | | | |
| | | | |
累计 | | | | |
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400字) |
3.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限600字)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时间 | 奖 项 名 称 | 奖励等级 | 授奖部门(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 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 2.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3.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授予的科技奖励。 |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名 | | 性别 | | 序 号 | 2否 | ||
出生年月 | | 出 生 地 | | 民 族 | | ||
身份证号 | | 党派 | | 国 籍 | | ||
行政职务 | | 归国人员 | | 归国时间 | | ||
工作单位 | | 所 在 地 | | 办公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家庭住址 | | 住宅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移动电话 | | ||||
毕业学校 | | 毕业时间 | | 文化程度 | | ||
技术职称 | | 专业、专长 | | 最高学位 | | ||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 | |||||||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 自至 | ||||||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限300字) | |||||||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月日 |
八、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 所 在 地 | ||||
排名 | | 单位性质 | 传真 | ||
法人代表 | 单位电话 | 移动电话 | |||
联 系 人 | 单位电话 | 移动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子信箱 | |||||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限600字) | |||||
| |||||
声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被推荐项目发生争议,将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授权项目名称 | 知识产权类别 | 国(区)别 | 授 权 号 |
十、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3.应用证明
4.其他证明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是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当年推荐通知,按照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形审不合格项目退回推荐单位,不予提交评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专业评审组》,依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由系统自动生成。
2.《奖励类别》,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3.《序号》、《编号》,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4.《项目名称》,限30字。应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xx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应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工程所属领域、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xx研究字样,必要时可以通过使用企业名称或者产品品牌等方式来限定工程的内容,以防止侵犯其他企业的权益。
科普项目应直接使用科普作品的名称。
5.《公布名》,限30字。如项目名称不可直接对外公布,应在此栏填写可公布名称,并且必须提供文字说明材料供审查。不填写此栏时视为项目名称可直接公布。通用项目一般不填写此栏。
6.《主要完成人》,由系统根据《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自动填写。
7.《主要完成单位》,由系统根据《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自动填写。
8.《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选择相应推荐单位填写。若选择专家推荐,则由系统根据《专家推荐意见表》自动填写。
9.《项目密级》,选择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填写。通用项目一般填写“非密”。填写密级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网络推荐,且原则上不作为通用项目提交评审。
10.《定密日期》,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定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11.《保密期限》,填写由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保密年限,应填写整数。
12.《定密审查机构》,指按照保密办法,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13.《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分开。如不能准确表达,可不填此栏。
14.《学科分类名称》,应以项目《主要科技创新》为依据,应与《主要科技创新》所列前三项科技创新所属学科名称和顺序保持一致。最多可以填写3个学科名称。国家安全类项目的学科分类名称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专项奖励处查询。
1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选择相应门类填写。
16.《所属国家重点发展领域》,选择相应领域填写。
17.《任务来源》,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18.《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限300字。应按重要程度填写,先国家计划,后其他计划,最多不超过10项。
19.《授权发明专利(项)》,指直接支持本项目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目。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20.《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指直接支持本项目创新内容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的其他授权知识产权数目,如授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21.《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发的日期;完成时间填写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限1200字。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
通用项目《项目简介》根据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三、“主要科技创新”
《主要科技创新》,限5页。该部分是推荐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应以支持创新内容成立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专利、验收、论文等),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的立项背景和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内容,客观、详实地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
科技创新点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项科技创新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专利授权号、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
科普项目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作品在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等方面的创新。
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应围绕项目的设计思路,全面阐述体制机制、文化建设、关键技术等方面的建设和创新,以及创新工程实施后在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对企业自身的成效(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投产、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提升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对行业或区域带动作用(对相关产业、行业技术水平、竞争能力的提升作用)等。
四、“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限2页。指除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本项目技术内容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材料,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他人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内容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
五、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推广应用情况
应就本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等情况进行概述,并以列表方式说明主要应用单位情况(列表格式如下)。表中所列应用单位一般不超过15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
应用单位名称 | 应用技术 | 应用的起止时间 | 应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 经济、社会效益 |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应用)的旁证材料。科普作品应公开出版三年以上。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应在获得行政审批后应用三年以上。
通用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将向社会公开,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方面的应用情况。
2.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
《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按表格栏目填写。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应填写近三年由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所带来的新增直接效益。
《经济效益的有关说明及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400字。
同时应在附件中提供支持所填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如无直接经济效益,可以不填此栏。
3.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限600字。应说明本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项目应用推广后,本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之外产生的经济效益。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可填写的科技奖励奖项包括:(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2)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3)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授予的科技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不能设立的部门奖励,不得填入此栏目。2000年以前获得的部门奖励可以在《主要科技创新》中加以说明。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所列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特等奖人数不超过50人,一等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人数不超过10人。完成人投入该项目的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主课题的验收、鉴定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
《工作单位》,填写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填写完成人曾获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奖年度、奖种、等级、项目名称、排名及证书编号等内容。如奖励较多,应优先填写与本项目有关的和获奖时间较近的奖励情况。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限300字。应写明完成人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中所列第几项科技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在该项目研发工作中投入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以及支持本人贡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授权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该旁证材料应在附件中提供。该栏目根据需要,可向社会公开。
完成人必须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亲笔签名,字迹清晰,不得代签或利用影印等技术模仿制作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须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八、“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所列完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特等奖单位数不超过30个,一等奖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位数不得超过7个。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使用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
《单位性质》,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限600字。
完成单位应在书面推荐书的本页加盖单位公章。
九、“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主要知识产权目录》,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必须为已授权的),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
十、附件
附件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应用证明”及“其他证明”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按以下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40页。
(1)《知识产权证明》,指已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包括授权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验收鉴定、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批准文件等。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相关项目必须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且审批时间应在2009年2月28之前。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的,应提交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或鉴定结论及专家组名单复印件。
(3)《应用证明》,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可选择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提供。至少应有1份是原件,且能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三年以上(即2009年2月28日以前应用)。
(4)《其他证明》,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应是能证明本项目技术创新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证明文件,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