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2020年07月11日17:21:57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元宝枫籽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元宝枫籽油

中文名称
元宝枫籽油
拉丁名称
acer truncatum bunge seed oil
基本信息
来源:元宝枫树种仁
生产工艺简述
以元宝枫种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3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油酸 c18:2
≥30.0%
油 酸 c18:1
≥15.0%
神经酸 c24:1
≥3.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牡丹籽油

中文名称
牡丹籽油
英文名称
peony seed oil
基本信息
来源:丹凤牡丹(paeonia ostii t.hong et j.x.zhang)和紫斑牡丹(paeonia rockii)的籽仁
生产工艺简述
以牡丹籽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10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麻酸 c18:3
≥38.0%
亚油酸 c18:2
≥25.0%
油 酸 c18:1
≥2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