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能要求退还购房定金

2020年07月13日17:27:17

律师回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