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措施的公告

2020年07月15日21:45:43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09年第134号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凡进口国家(地区)没有要求的,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特此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