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770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的请示》(友邦深圳〔2011〕09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的20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交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发布文号: 保监财会[2011]770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的请示》(友邦深圳〔2011〕09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的20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交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