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2020年07月15日15:22:28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发改[2011]407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合保发〔2010〕401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0年12月22日股东大会决议将章程第十条修改为:

第十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72979.46万元,公司股本172979.46万股,股东认购股份和所占比例如下:

(1)中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595.892万股,占总股份的20%;

(2)意大利欧利盛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423.05万股,占总股份的19.9%;

(3)斯迈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866.05万股,占总股份的19%;

(4)太阳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持有公司股份8804.91万股,占总股份的5.09%;

(5)湖北楚汉经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566.76万股,占总股份的12.47%;

(6)湖北德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762.798万股,占总股份的12.58%;

(7)北京天信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960万股,占总股份的10.96%;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