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38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仁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产险〔2011〕5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朱仁栋担任你公司总精算师,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38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仁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产险〔2011〕5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朱仁栋担任你公司总精算师,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