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朱仁栋担任总精算师的批复

2020年07月15日15:17:27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38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朱仁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产险〔2011〕5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朱仁栋担任你公司总精算师,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