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273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汪华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安保文〔2011〕2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汪华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11]273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汪华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安保文〔2011〕2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汪华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