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11]203号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华泰保险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华泰保险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7a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赖军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赵建宇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当在客户告知书中说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存在的关联关系。
九、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发布文号: 保监中介[2011]203号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华泰保险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华泰保险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7a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赖军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赵建宇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当在客户告知书中说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存在的关联关系。
九、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