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国际[2011]195号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中宏〔2011〕023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四川分公司营业场所由“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2号宏达大厦2楼、8楼b、c1-c2单元、15楼ade单元”,变更为“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2号宏达大厦2楼、8楼b、c1-c2单元”。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发布文号: 保监国际[2011]195号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中宏〔2011〕023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四川分公司营业场所由“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2号宏达大厦2楼、8楼b、c1-c2单元、15楼ade单元”,变更为“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东路2号宏达大厦2楼、8楼b、c1-c2单元”。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