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2]18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7日
无锡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措施,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向国家、省争取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试点对我有利,为我所用。
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实施方案,在市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稳妥推进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确保2012年9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实现10月份顺利开票,11月份正常申报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为全面推进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我市成立无锡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全面部署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统筹把握试点改革工作进度,强化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与配合,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负责对部、省等上级部门政策申请和联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职责为: 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意见,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测算试点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提出完善试点改革的配套机制和政策建议,研究上报我市试点工作方案,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推进。
办公室下设政策协调、税源调查与测算、征收管理、体制研究、新闻宣传等五个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适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1.政策协调组
组长:市财政局税政法规处处长 乐伟兵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无锡地税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协调与推进工作。牵头制订全市“营改增”工作方案,与部、省等上级部门及试点行业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试点政策等。
2.税源调查与测算组
组长:无锡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 薛枫
成员:无锡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牵头完成全市试点行业税源调查,将试点纳税人户籍及相关征管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给国税部门,测算分析试点改革对我市相关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的税源和税收影响情况等。
3.征收管理组
组长:市国税局货劳处处长 蒋朝辉
成员:市国税局、市财政局、无锡地税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组织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征管工作,包括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管户确认、登记和识别,开展内外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软件以及征管系统改造业务,核定和管理增值税发票,组织模拟申报,实施试点以及监控分析试点前后税源流动情况等。
4.体制研究组
组长: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 蒋晓鸣
成员: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无锡地税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测算“营改增”对各级地方财力的影响情况,向部、省争取体制政策,做好试点前后我市财政体制相关衔接和保障工作。
5.新闻宣传组
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副处长 单婷婷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无锡地税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制订“营改增”试点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舆情应对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开展全市试点纳税人征管信息传递和纳税人确认工作
按照省里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地税部门在8月15日前完成试点纳税人管户排查及相关征管数据传递与移交等工作;国税部门在8月底前完成试点纳税人的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及时向财政、地税部门反馈。如纳税人经营界限模糊或其他原因导致难以确认的,由“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确认。
(三)做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征管准备工作
9月底前,全市国税系统完成征管系统、税款入库系统的调整测试,对征管人员和试点行业纳税人组织实施政策和业务培训等各项征管准备工作。
(四)做好“营改增”后体制衔接和保障工作
在测算“营改增”对中央、省、市、县(市、区)地方收入及财力影响的基础上,向省财政厅及时反映“营改增”中遇到的问题和体制政策,分析试点后地方收入及财力变化的原因及趋势,做好财政处置预案。
(五)做好“营改增”试点宣传工作
从8月起,按照省里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口径,全面启动试点宣传工作,正面宣传实施“营改增”试点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以及改革进展情况、成效,推广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企业参与试点的积极性。
附件1:无锡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安排表
附件2:无锡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发布文号: 锡政办发[2012]18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7日
无锡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措施,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向国家、省争取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试点对我有利,为我所用。
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实施方案,在市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稳妥推进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确保2012年9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实现10月份顺利开票,11月份正常申报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为全面推进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我市成立无锡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全面部署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统筹把握试点改革工作进度,强化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与配合,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负责对部、省等上级部门政策申请和联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职责为: 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意见,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测算试点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提出完善试点改革的配套机制和政策建议,研究上报我市试点工作方案,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推进。
办公室下设政策协调、税源调查与测算、征收管理、体制研究、新闻宣传等五个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适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1.政策协调组
组长:市财政局税政法规处处长 乐伟兵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无锡地税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协调与推进工作。牵头制订全市“营改增”工作方案,与部、省等上级部门及试点行业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试点政策等。
2.税源调查与测算组
组长:无锡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 薛枫
成员:无锡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牵头完成全市试点行业税源调查,将试点纳税人户籍及相关征管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给国税部门,测算分析试点改革对我市相关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的税源和税收影响情况等。
3.征收管理组
组长:市国税局货劳处处长 蒋朝辉
成员:市国税局、市财政局、无锡地税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组织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征管工作,包括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管户确认、登记和识别,开展内外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软件以及征管系统改造业务,核定和管理增值税发票,组织模拟申报,实施试点以及监控分析试点前后税源流动情况等。
4.体制研究组
组长: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 蒋晓鸣
成员: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无锡地税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测算“营改增”对各级地方财力的影响情况,向部、省争取体制政策,做好试点前后我市财政体制相关衔接和保障工作。
5.新闻宣传组
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副处长 单婷婷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无锡地税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制订“营改增”试点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舆情应对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开展全市试点纳税人征管信息传递和纳税人确认工作
按照省里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地税部门在8月15日前完成试点纳税人管户排查及相关征管数据传递与移交等工作;国税部门在8月底前完成试点纳税人的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及时向财政、地税部门反馈。如纳税人经营界限模糊或其他原因导致难以确认的,由“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确认。
(三)做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征管准备工作
9月底前,全市国税系统完成征管系统、税款入库系统的调整测试,对征管人员和试点行业纳税人组织实施政策和业务培训等各项征管准备工作。
(四)做好“营改增”后体制衔接和保障工作
在测算“营改增”对中央、省、市、县(市、区)地方收入及财力影响的基础上,向省财政厅及时反映“营改增”中遇到的问题和体制政策,分析试点后地方收入及财力变化的原因及趋势,做好财政处置预案。
(五)做好“营改增”试点宣传工作
从8月起,按照省里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口径,全面启动试点宣传工作,正面宣传实施“营改增”试点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以及改革进展情况、成效,推广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企业参与试点的积极性。
附件1:无锡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工作小组 | 备注 |
前期 | 1 | 协商“营改增”国地税征管业务衔接 | 市财政局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政策协调组 | 已完成 |
2 | 地税部门对试点纳税人户籍和相关征管信息进行排查和梳理,并传递给国税部门 | 市地税局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 税源调查与测算组 | 已完成 | |
3 | 测算“营改增”后对各级财力的影响情况,并提出处置预案 | 市财政局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体制研究组 | 8月底结束 | |
4 | 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官方网站开辟“营改增”试点工作专栏 |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8月底结束 | |||
5 | 研究提出小型机等硬件设备的采购需求,按程序组织采购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6 | 研究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硬件)及其服务商的衔接方案,确定设备供应商和技术服务商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
7 | 测算各类发票种类和用量,按权限编报印制计划、下达印制任务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8 | 研究我市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事项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9 | 研究我市试点期间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事项的规定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10 | 研究我市试点期间减免税优惠政策过渡的具体操作规定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11 | ctais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流程管理系统的开发、测试、升级 | 市国税局 | 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12 | 网上申报系统的开发、测试、升级 | 市国税局 | 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前期 | 13 | 网上抄报税、网上认证系统的开发、测试、升级 | 市国税局 | 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14 | 财税库银联网系统的开发、测试、升级 | 市国税局 | 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15 | 多批次组织师资培训(政策辅导、申报表解读、税控系统、网上申报系统) | 市国税局 | 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16 | 多批次组织业务人员培训(政策辅导、申报表解读、税控系统、网上申报系统) | 市国税局 | 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17 | 市县国税局有针对性地自行组织相关税务人员分类培训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18 | 研究制定12366接受“营改增”咨询办法,从税务干部中选调骨干人员,为12366提供业务指导和前、后台支持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10月底结束 | ||
19 | 向省财政厅反映“营改增”涉及的相关体制问题 | 市财政局 | 体制研究组 | 9月底结束 | ||
20 | 制定营改增试点征管工作处置预案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21 | 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22 | 研究制定各类发票发售方案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份结束 | ||
23 | 试点纳税人数据采集补录、调整方案制定及实施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份结束 | ||
24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税务端安装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份结束 | ||
25 | 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端专用设备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准备提供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份结束 | ||
26 | 编发“营改增”试点政策汇编及宣传手册 | 市财政局 | 政策协调组 | 8月份结束 | ||
27 | 完成业务培训资料的印制发放工作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份结束 | ||
8月 | 28 | 成立无锡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政策协调、体制研究、税源调查与测算、征收管理、新闻宣传五个工作小组,适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 | | |
29 | 召开全市“营改增”试点动员大会,贯彻落实省“营改增”会议精神,并对全市“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全面布置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10月13日 | ||
30 | 适时召开财税等部门联席会议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 | |||
31 | 印发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 | 市财政局 | 市政府办公室、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 | 政策协调组 | | |
32 | 制订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新闻宣传组 | 10月底结束 | |
33 | 国税部门对接收的数据进行筛选、整理和分类 | 市国税局 | 市地税局 | 征收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34 | 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确认,并将确认情况反馈给财政、地税部门 | 市国税局 |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 征收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35 | 地税部门根据试点纳税人确认情况,更新征管系统中有关内容 | 市地税局 | 税源调查与测算组 | 8月底结束 | ||
36 | 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8月 | 37 | 防伪税控系统培训环境的准备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38 | 制订国地税发票衔接方案 | 市国税局 | 市地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39 | 对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核定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40 | 税库银扣款协议签署、个体户定额核定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41 | 明确各类报表口径、预算科目及收入分析口径 | 市国税局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42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完成,税务机关验收入库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8月底结束 | |
43 | 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端的发行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44 | 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端的安装及升级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45 |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企业端的发行、安装及升级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46 | 一般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含网上报税)培训 | 市国税局 | 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9月 | 47 | 一般纳税人培训(政策辅导、申报表解读、网上申报操作、发票管理培训)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48 |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辅导、申报表解读、网上申报操作、发票管理培训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49 | 各类系统联动调试 | 市国税局 | 技术服务商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50 | 开展模拟运转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10月底结束 | |
51 | 向试点纳税人发售发票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9月底结束 | |
52 | 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形成书面材料向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试点准备情况 | 市财政局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政策协调组 | 9月20日前 | |
10月 | 53 | 正式启动试点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10月1日 |
54 | 组织做好发票认证工作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10月 | |
55 | 做好试点后财政体制衔接和保障工作 | 市财政局 | 各级财政部门 | 体制研究组 | ||
56 | 接受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税控报税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11月 | |
11月 | 57 | 监控分析税源流动情况 | 市国税局 | 各主管税务机关 | 征管管理组 | 11月开始 |
58 | 做好运行质量和税负变化分析工作 | 市财政局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政策协调组 | ||
59 | 试点效果跟踪分析,掌握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进行处理 | 市财政局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政策协调组 | ||
60 | 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与分析 | 市财政局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政策协调组 |
附件2:无锡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单位名称 | 职 责 分 工 |
市政府办公室 | 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和工作任务,不定期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建立部门间和工作小组间协调配合机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牵头做好“营改增”试点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
市财政局 | 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意见,牵头制定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方案,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争取试点政策等,测算“营改增”对各级地方收入及财力的影响情况,向省争取体制政策,做好试点前后我市财政体制相关衔接和保障工作,牵头对试点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
市国税局 | 组织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征管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试点纳税人管户识别、确认和登记,开展内外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软件以及征管系统改造业务,核定和管理发票,组织模拟申报,监控分析试点前后税源流动情况。 |
市地税局 | 牵头完成全市试点行业税源调查,将试点纳税人户籍及相关征管数据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市国税局,测算分析试点改革对我市相关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税源和税收影响情况。 |
市经信委 | 摸清我市试点行业下游企业的发展状况,研究“营改增”对相关行业、企业发展的影响,反映相关行业企业在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试点后对改革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
市交通运输局 | 摸清我市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状况,研究“营改增”对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影响,对路桥经营企业纳入试点范围进行测算研究,反映交通运输企业在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试点后对改革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