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鲁国税函[2011]15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方便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局依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要填报的涉税文书进行了归纳梳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涉税文书是税务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税务事宜、交流信息而对行政相对人使用的文字、表格等记录材料,它是根据税收征管规程的要求,记载和传递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主要载体。通过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纳税人涉税文书,规范涉税文书范本,达到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执法风险的工作目标,促进全省国税机关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规范范围
本次涉税文书规范工作主要针对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不包含税务稽查、税收执法等业务,共涉及6大类108种163张表单。从业务分类情况看,税务登记类12张、认定管理类12种15张、发票类22张、证明管理类13张、税收优惠类8张、申报征收类41种93张;按照主管业务部门分类(存在部门共用文书),政策法规1张、货物和劳务税34种57张、进出口管理15张、所得税13种31张、征管科技41张、国际税务14种28张(详见附件1)。
通过梳理规范,省局对6大类163张表单制作了清册(详见附件2)、表单表样(详见附件3),并着重从帮助纳税人提高涉税表单的自主填制能力和填写质量入手,对其中常用的56张表单统一制作了填写范本,其中税务登记类12张、认定管理类8张、发票类5张、证明管理类1张、税收优惠类5张、申报征收类25张(详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规范涉税文书填报工作,既是一项征管基础的工作,又与全省进一步统一优化办税流程、加快电子化办税步伐密不可分;既是方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强化税收管理、实现办税标准化的具体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与推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达到规范涉税文书的预期工作目标。要坚持简便、实用、统一、规范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各级不得在此次规范统一的文书中增减任何项目,对于个别表样与以往不同的涉税文书,以此次下发的表样为准,从即日起启用。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规范涉税文书填报是一项综合性、全员性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多项业务,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纳税服务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政策法规、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管理、所得税、征管和科技发展、国际税务管理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涉税文书填制的业务指导工作,通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全省涉税文书统一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确保实效
对于本次规范的涉税文书,省局将通过网站提供表样和范本,并将表单清册、表样、范本等统一印制成册下发,供纳税人和基层工作人员参考。各地要根据纳税人不同需求,通过自助办税设施、纸质媒介等方式提供表样和范本。以电子方式提供的,要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做到及时更新,便于纳税人准确下载。办税服务厅内除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告知纳税人外,还需为纳税人提供常用涉税文书纸质表单及范本,方便纳税人使用。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纳税服务处梁青0531-85656322
政策法规处刘后奋 85656233
货物和劳务税处徐劲松 85656258
进出口管理处许兰革 85656522
所得税处魏然 85656555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鲁兵 85656662
国际税务管理处姜文阔 85656556
附件: 1.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统计一览表
2.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清册
3.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表样(略)
4.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略)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统计一览表
注:表中字体加重部分数据逻辑关系不符。因为认定管理类中,货劳、所得税、征科处共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货劳、所得税处共用《汇总申报申请审批表》,所得税、国际税务处共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税收优惠类中,货劳、所得税、国际税务、征科处共用《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和《纳税人减免税情况备案表》。
附件2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清册
发布文号: 鲁国税函[2011]15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方便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纳税人填报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0]10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局依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要填报的涉税文书进行了归纳梳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涉税文书是税务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税务事宜、交流信息而对行政相对人使用的文字、表格等记录材料,它是根据税收征管规程的要求,记载和传递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主要载体。通过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纳税人涉税文书,规范涉税文书范本,达到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执法风险的工作目标,促进全省国税机关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规范范围
本次涉税文书规范工作主要针对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不包含税务稽查、税收执法等业务,共涉及6大类108种163张表单。从业务分类情况看,税务登记类12张、认定管理类12种15张、发票类22张、证明管理类13张、税收优惠类8张、申报征收类41种93张;按照主管业务部门分类(存在部门共用文书),政策法规1张、货物和劳务税34种57张、进出口管理15张、所得税13种31张、征管科技41张、国际税务14种28张(详见附件1)。
通过梳理规范,省局对6大类163张表单制作了清册(详见附件2)、表单表样(详见附件3),并着重从帮助纳税人提高涉税表单的自主填制能力和填写质量入手,对其中常用的56张表单统一制作了填写范本,其中税务登记类12张、认定管理类8张、发票类5张、证明管理类1张、税收优惠类5张、申报征收类25张(详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规范涉税文书填报工作,既是一项征管基础的工作,又与全省进一步统一优化办税流程、加快电子化办税步伐密不可分;既是方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强化税收管理、实现办税标准化的具体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与推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达到规范涉税文书的预期工作目标。要坚持简便、实用、统一、规范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各级不得在此次规范统一的文书中增减任何项目,对于个别表样与以往不同的涉税文书,以此次下发的表样为准,从即日起启用。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规范涉税文书填报是一项综合性、全员性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多项业务,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纳税服务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政策法规、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管理、所得税、征管和科技发展、国际税务管理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涉税文书填制的业务指导工作,通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全省涉税文书统一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确保实效
对于本次规范的涉税文书,省局将通过网站提供表样和范本,并将表单清册、表样、范本等统一印制成册下发,供纳税人和基层工作人员参考。各地要根据纳税人不同需求,通过自助办税设施、纸质媒介等方式提供表样和范本。以电子方式提供的,要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做到及时更新,便于纳税人准确下载。办税服务厅内除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告知纳税人外,还需为纳税人提供常用涉税文书纸质表单及范本,方便纳税人使用。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纳税服务处梁青0531-85656322
政策法规处刘后奋 85656233
货物和劳务税处徐劲松 85656258
进出口管理处许兰革 85656522
所得税处魏然 85656555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鲁兵 85656662
国际税务管理处姜文阔 85656556
附件: 1.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统计一览表
2.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清册
3.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表样(略)
4.纳税人常用文书填写范本(略)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统计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小计 | 政策法规 | 货物劳务税 | 进出口管理 | 所得税 | 征管科技 | 国际税务 | |
1 | 税务登记类 | 小类 | 12 | 12 | |||||
张数 | 12 | 12 | |||||||
2 | 认定管理类 | 小类 | 12 | 6 | 1 | 3 | 3 | 3 | |
张数 | 15 | 6 | 1 | 3 | 3 | 6 | |||
3 | 发 票 类 | 小类 | 22 | 1 | 5 | 16 | |||
张数 | 22 | 1 | 5 | 16 | |||||
4 | 证明管理类 | 小类 | 13 | 6 | 4 | 1 | 2 | ||
张数 | 13 | 6 | 4 | 1 | 2 | ||||
5 | 税收优惠类 | 小类 | 8 | 7 | 3 | 2 | 2 | ||
张数 | 8 | 7 | 3 | 2 | 2 | ||||
6 | 申报征收类 | 小类 | 41 | 10 | 10 | 7 | 7 | 7 | |
张数 | 93 | 33 | 10 | 25 | 7 | 18 | |||
7 | 合 计 | 小类 | 108 | 1 | 34 | 15 | 13 | 41 | 14 |
张数 | 163 | 1 | 57 | 15 | 31 | 41 | 28 |
注:表中字体加重部分数据逻辑关系不符。因为认定管理类中,货劳、所得税、征科处共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货劳、所得税处共用《汇总申报申请审批表》,所得税、国际税务处共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税收优惠类中,货劳、所得税、国际税务、征科处共用《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和《纳税人减免税情况备案表》。
附件2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清册
序号 | 表单名称 | 政策依据 | 业务主管部门 |
1.税务登记类 | |||
1.1 |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111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2 |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111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3 |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 。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4 | 变更税务登记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111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5 |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6 |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注销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鲁国税函〔2010〕30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7 | 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7〕323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8 |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9 |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10 | 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11 |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1.12 |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2.认定管理类 | |||
2.1 |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所得税处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2.2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 |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
2.3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翻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翻印[2010]45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2.4 | 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翻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办法》(翻印[2010]45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2.5 | 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 | 1、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企业:《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翻印[2007]169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07]22号)。 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翻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翻印[2008]238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10]11号)。 3、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198号)。 4、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企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 5、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企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198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字[1999]26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2.6 | 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2.7 |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审批表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鲁财税〔2009〕9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09〕24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翻印〔2009〕49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2.8 | 汇总申报申请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二十七条;《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97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1998]29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国际税务管理处 |
2.9 |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 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 |
2.10 |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总局〔2006〕16号令);《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 》(国税函〔2006〕11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159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2.11 |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共4张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290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函〔2010〕268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翻印[2010]105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2.12 |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发〔2010〕105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3.发票类 | |||
3.1 |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8〕215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2 | 发票购票特批申请审批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3 | 代开发票申请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16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附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4〕376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4 |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翻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翻印[2005]2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3.5 | 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办理指南的通知》(鲁国税发〔2010〕65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3.6 | 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申请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5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4〕91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7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5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办理指南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192号)。 | 政策法规处 |
3.8 | 发票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18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的通知》(国税函〔1999〕150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9 | 发票担保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21、22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的通知》(国税函〔1999〕150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10 | 发票担保财产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21、22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的通知》(国税函〔1999〕150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11 | 发票缴销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18条、第28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的通知》(国税函〔1999〕150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12 |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31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的通知》(国税函〔1999〕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13 | 挂失/损毁发票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31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的通知》(国税函〔1999〕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14 | 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31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的通知》(国税函〔1999〕150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查询报警系统”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流[1996]001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3.15 |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31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的通知》(国税函〔1999〕150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发[1995]160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3.16 | 丢失、被盗金税卡情况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附件10);《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流[2000]23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3.17 | 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附件3)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18 | 税控收款机子用户明细登记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附件3)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19 | 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附件4)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20 | 税控收款机、税控卡、用户卡丢失(被盗)、损毁报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附件5)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21 | 税控收款机、税控卡、用户卡流失登记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附件6)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3.22 | 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附件7)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4.证明管理类 | |||
4.1 |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1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007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78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4.2 |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的通知》(国税函〔2008〕761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6]327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4.3 |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6]327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4.4 | 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署监〔1996〕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
4.5 | 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 |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
4.6 | 出口企业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报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含金产品成份产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5〕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6〕8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81号)。 |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
4.7 | 出口企业含金产品免税证明 | 同上。 |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
4.8 |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64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122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企业税务证明开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发〔2010〕103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4.9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21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8〕302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4.10 | 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 | 《车辆购置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297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翻印[2005]246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4.11 | 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 《车辆购置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297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翻印[2005]246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4.12 | 《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领用申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06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94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4.13 | 石脑油使用管理证明单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5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8〕173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5.税收优惠类 | |||
5.1 |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5]170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政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214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政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发[2010]95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5.2 | 纳税人减免税情况备案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5]170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5.3 |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政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发[2010]95号)。 | 所得税处 |
5.4 | 车辆购置税免(减)申请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294号)第九条、第十五条;《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5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翻印[2005]246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5.5 |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5]170号);《翻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翻印[2005]277号);《翻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翻印[2008]157号);《翻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翻印[2008]238号);《翻印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翻印[2006]198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5.6 | 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批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文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5]170号);《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07]22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翻印[2007]169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5.7 | 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申请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6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发〔2006〕94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5.8 |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翻印[2005]246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申报征收类 | |||
6.1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5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申报 “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税函〔2008〕10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 《翻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翻印[2009]2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2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翻印[2009]2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3 |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__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 《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159号)。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6.4 |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 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填表说明的通知》(国税函〔2009〕404号);《翻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翻印[2009]112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5 | 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号) ;《翻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翻印[2009]112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6 | 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94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7 |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 《翻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翻印[2009]145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8 |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2号);《翻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翻印[2009]1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9 | 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国税函〔2008〕757号);《 翻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翻印[2008]187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10 |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3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务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发〔2006〕94号)。 | 货物和劳务税处 |
6.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 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 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 | 所得税处 |
6.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 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 所得税处 |
6.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801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通知》(鲁国税函〔2008〕303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6.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801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通知》(鲁国税函〔2008〕303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6.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 | 所得税处 |
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 | 所得税处 |
6.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801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通知》(鲁国税函〔2008〕303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6.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801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通知》(鲁国税函〔2008〕303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6.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4号)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09〕18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6.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 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 | 所得税处 |
6.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801号) | 国际税务管理处 |
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