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07月15日18:50:22
发布部门: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文号: 南国土资综〔2009〕75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平市纪委、南平市监察局、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纪[2009]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柳清,副组长:李榕、游诗祥、张佳胜、郑耀明、刘瑞元,成员:李良忠、黄颖达,牟榕杰、王金福、郑定东、陈辉东、叶宗武、方鹏、范雪姬、吴爱民、黄发章、刘克彪、官国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办公室主任由李良忠兼任。

三、设立举报制度
举报电话:8605017 8634329

四、专项治理内容
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对各项“小金库”资金及形成的资产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对单位变更转制尚未处理清楚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尚未取销的银行帐户及帐户资金;
2、各项收费;
3、对外投资;
4、帐外资产;
5、租金收入;
6、其他“小金库”资金及形成的资产。

五、时间及步骤
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出的“小金库”资金及形成的资产移交局财务科,财务科将按资金资产来源性质进行划转入帐,历史遗留尚未取消的银行帐户自行销户。局专项清理办公室将按文件时限要求将我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自查表上报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