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中国国债协会
发布文号:
中国国债协会普通会员“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经证监会批准被中国国债协会理事级会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根据《中国国债协会章程》第十条“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规定,现将原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普通会员资格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中国国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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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债协会普通会员“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经证监会批准被中国国债协会理事级会员“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根据《中国国债协会章程》第十条“会员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形的,其会员资格相应变更或终止”规定,现将原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普通会员资格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中国国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