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展外汇外债检查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19:23:24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综函(1998)305号
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学会、协会: 
为了保持我国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有效防止涉外金融风险,确保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并开展全国外汇外债检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发外汇外债检查的通知》(国发〖1998〗31号)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于今年10月25日前将自查及纠正情况报部综合财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