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布文号: 测办〔2009〕64号
局所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以下简称《通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网上名称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局所属各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使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单位名称注册的中文域名作为网上名称,已经成为在互联网中识别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标识,加强其网上名称的规范管理,对于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使用工作。
二、已经建立网站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按照便于记忆和识别、不易混淆的原则抓紧确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中文域名,填写《办理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附件1、2)。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6月26日前将《办理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报局人事司(国家测绘局专用中文域名的确定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由人事司汇总后报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四、各有关单位完成网上名称注册开通手续后,要将本单位注册的政务或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在报刊、网站的显著位置标明,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方便社会公众记忆和使用。
联系人:国家测绘局人事司 王尔林 010-68337802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1:办理政务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注: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举例申请政务专用中文域名样例,仅供参考。
附件2:办理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注:以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举例申请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样例,仅供参考。
发布文号: 测办〔2009〕64号
局所属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以下简称《通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网上名称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局所属各单位专用中文域名注册使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单位名称注册的中文域名作为网上名称,已经成为在互联网中识别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标识,加强其网上名称的规范管理,对于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使用工作。
二、已经建立网站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按照便于记忆和识别、不易混淆的原则抓紧确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中文域名,填写《办理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附件1、2)。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6月26日前将《办理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报局人事司(国家测绘局专用中文域名的确定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由人事司汇总后报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四、各有关单位完成网上名称注册开通手续后,要将本单位注册的政务或公益专用中文域名在报刊、网站的显著位置标明,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方便社会公众记忆和使用。
联系人:国家测绘局人事司 王尔林 010-68337802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1:办理政务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单位名称(全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机构代码证书号 | |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
申请注册的专用域名(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 备 注 | ||||
单位全称域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务 | | |||
单位全称域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 | |||
单位简称域名1 | 国务院.政务 | | |||
单位简称域名2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 | | |||
单位简称域名3 | 中央政府.政务 | | |||
单位简称域名4 | 中国政府.政务 | | |||
网站全称域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 | | |||
网站简称域名1 | 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 | | |||
网站简称域名2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政务 | | |||
网站简称域名3 | 中国政府网.政务 | | |||
网站简称域名4 | 中央政府门户网.政务 | | |||
网站简称域名5 | 中国政府在线.政务 | | |||
报送单位意见 | | ||||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举例申请政务专用中文域名样例,仅供参考。
附件2:办理公益专用中文域名信息报送表(样表)
单位名称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 | ||||
机构代码证书号 | 略 | ||||
法人证书号 | 略 | ||||
联系人 | 略 | 电 话 | 010—52035000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光熙门北里甲31号(100028) | ||||
申请注册的专用域名(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 备 注 | ||||
机构全称域名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机构简称1 | 政务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机构简称2 | 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机构简称3 | 政务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机构简称4 | 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公益 | | |||
网站名称1 | 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公益 | | |||
网站名称2 |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公益 | | |||
网站名称3 | 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管理网.公益 | | |||
网站名称4 | 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网.公益 | | |||
| | | |||
| | | |||
报送单位意见 | 上级人事部门意见 | ||||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注:以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举例申请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样例,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