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文号: 琼通信联字[2003]149号
发布文号: 琼通信联字[2003]149号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取CDMA移动电话主叫号码显示功能使用费的报告》(联通海南营字[2003]268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部分移动电话资费的通知》(信部清[2000]419号)精神,经研究,现给予备案,即海南联通CDMA133用户使用主叫号码显示功能的资费标准为4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