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文号: 琼通信局联字[2003]87号
发布文号: 琼通信局联字[2003]87号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联通无限“掌中宽带”业务资费的报告》(联通海南营字[2003]117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关于部分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信部联清[2002]28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给予备案。有关事宜核定如下:
一、业务描述
掌中宽带是指在中国联通公司CDMA网络上提供的无线上网业务。用户通过CDMA 1X手机或上网卡连接的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等设备,可以最高153.6Kbps的速率,接入到联通165互联网。目前,可提供的两种接入方式:(1)CDMA 1X手机+数据线+电脑; (2)CDMA 1X无线上网卡(机卡合一)+笔记本电脑。
二、资费标准
注:1.VPDN,Virtual Private Dial Network,虚拟专用拨号网络。
2.该资费套餐仅包括通信费,不包括信息费。
3.“机卡合一的上网卡”业务免上网卡基本月租费。采用手机+数据线+电脑方式,普通133手机号码,按其资费标准收取月租费。
4.用户漫游,仍按照上述标准收取费用,即不增加漫游上网费用。
5.短消息的资费标准同普通手机的资费标准相同。
6.超过免费流量部分的优惠方式:正常时段为每日7:00--23:00,优惠时段23:00--次日7:00,正常时段的收费标准为实际产生的费用,优惠时段的收费标准为实际产生的费用的50%。
7.套餐中的包月费,采用按天监控、按天收取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