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电信资费年审工作相关事宜的复函

2020年07月21日13:50:36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2]70号

湖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贵局开展本年度资费年审工作相关事宜的函》(鄂移市字[2002]343号)悉。鉴于你公司特殊的核算体制,经研究决定,年审费不再对没有独立财务的报帐制单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