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2]10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自治区计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四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意见
地理空间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大大改变了人类观测和认识地球的方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并孕育出一系列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防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53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工作
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是支持地理空间信息网络共享和应用的基础,由地理空间信息交换服务网络体系、公益性和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及有关标准、政策法规等构成,是促进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广泛应用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目前,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已全面升级,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应用领域迅速扩大,全球化、产业化进程加快,正成为21世纪国际竞争的制高点之一。从全球来看,世界各主要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为取得并保持在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领域的竞争优势,都不断加大对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投入力度。这种国际发展形势,既为我们高起点建设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广泛利用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使我们面临严峻的挑战。当前,我国已具备了加速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基本条件,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失时机地加快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我区地域辽阔,地理空间信息资源丰富,潜在需求和市场前景广阔。近年来,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在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许多方面,特别是在农业、水利、交通、资源调查、灾害与环境的监测、农作物估产、城市和区域规划管理等领域已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仍不相适应,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在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相关产业发展水平以及资金投入方面都有较大的差距。当前,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行各业对地理空间信息的需求不断扩大,对公共地理空间信息社会化共享的要求日益迫切,自治区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全面贯彻国办发[2001]53号文件精神,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这对加快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促进西部大开发,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自治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对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涉及众多部门和领域,开发建设投资大,建设布局的好坏和质量水平的高低对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挥具有深远的影响,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自治区各地、各部门都在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宏观协调以及各地区名部门之间信息资源条件、工作基础和技术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方面发展很不平衡,受自身利益的影响,信息资源条块分割严重,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在空间信息基础设施领域还存在着无序、盲目、重复发展的势头,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不利于信息共事和保障信息安全。为促进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健康发展和广泛应用,必须加强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一)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信息共享,保障信息安全。要充分发挥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的作用,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重大信息应用工程之中,成立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领导机构,并建立必要的协调管理机制。加速制定自治区促进地理空间信息共享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起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共享机制,解决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条块分割、封闭管理的问题。要根据国家信息安全和保密法规,对地理空间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分级,制定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办法,确保信息安全。合理确定各类地理空间信息产品的价格,鼓励通过信息加工实现增值,促进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咨询业的发展。
(二)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综合利用,避免盲目发展。要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国家的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按照统一、通用、科学、先进的原则,由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领导机构牵头,制定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大型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和应用工程建设,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地理空间信息的合理布局和高效利用,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引进竞争机制,多渠道筹集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三)加强人才培养。面对空间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加紧制定和落实吸引、培养高技术人才参与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政策,加快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应用示范成果的作用,广泛开展多层次的应用技术培训,促进成熟技术的普及应用。
三、突出重点,加快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与国家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根据自治区的实际,全面贯彻“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面向应用,网络共建、资源共享”的方针,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军用与民用相结合,重点开发与普及应用相结合,鼓励自主创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以应用促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减少重复投资。“十五”期间,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促进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为目标,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技术标准与规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和遥感对地观测特性;建成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
(一)全面实施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政策,组织开发并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相应软件产品,建立高效、优质、可靠的技术支持与服务队伍,制定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
(二)加强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建设。加速现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和经济社会数据的空间集成改造工作,盘活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公益性、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管理机制。抓紧建设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元数据系统,进一步加强城市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标准化和数据库建设。
完善并加密自治区境内的大地测量控制系统;加快新疆绿洲区域及重点开发地区的1:1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数字化测绘与更新工作。加强宏观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大中城市综合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同时,要在已建成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展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库、生态环境信息系统与经济信息系统和人口、资源环境与地区经济信息系统。
(三)建立与国家主要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数据库网络互联的统一的全区性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体系,为各部门、各地区信息交换、共享和产业发展提供统一的技术平台。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体系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和依托现有的国家公用网络设施,特别是国家高速宽带传输网,坚持分层次、分等级、分步骤建设的原则,并积极采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今后一段时期内,首先建设自治区级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地区的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地区、部门、单位的积极性,逐步使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体系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四、大力促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广泛应用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促进地理空间信息的广泛应用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是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根本目的,自治区要在保证信息安全和国防安全的前提下,以盘活现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为重点,提高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地理空间信息相关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支持基础性、业务化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的开发。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应用工程是国家、地区、部门和单位中对其职能起支撑作用,同时又具有提供社会化服务能力的信息系统。要通过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使这一类信息系统具有业务化、产业化运行能力,全面增强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和应用水平。积极支持各类应用示范系统的实用化、产业化运行,加大地理空间信息产品的开发力度,逐步形成一批具有新疆特色的地理空间信息系列产品。继续拓宽地理空间信息的应用领域,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大力应用地理空间信息。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全球性问题的研究和应用,增强参与国际事务的信息支持能力。
2、继续支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要不断跟踪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的前沿技术,促进地理空间信息系统的集成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鼓励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空间信息系统软件产品,替代进口。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生产经营地理空间信息产品,并提供商业化服务。支持在已建成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础上开发数字化产品,为水利、农牧业、公安、安全、金融、交通、旅游等领域提供应用服务。要大力支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产业化工作,扶持车载系统、智能交通、移动电子商务等提供定位服务领域的技术创新,促进已有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积极促进现有地理空间信息高技术企业重组、联合,形成规模化经营能力,参与国际竞争。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市场服务体系,促进自治区空间信息市场的健康发展。
3、加强遥感应用工作,提高遥感信息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新疆地域辽阔,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是一种便捷经济的手段,要加强遥感技术对地理空间信息变化的动态监测,重点是加强对生态环境变化(土地荒漠化、植被变化等)、资源调查、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城市土地利用等领域的监测。
五、加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资金投入
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水平要求高,建设投资大。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要不断加大政府的投入,建立相应的投资保障机制,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动员全社会参与,通过市场化运作,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2]10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自治区计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四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意见
地理空间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大大改变了人类观测和认识地球的方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并孕育出一系列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防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国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53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工作
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是支持地理空间信息网络共享和应用的基础,由地理空间信息交换服务网络体系、公益性和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及有关标准、政策法规等构成,是促进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广泛应用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目前,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已全面升级,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应用领域迅速扩大,全球化、产业化进程加快,正成为21世纪国际竞争的制高点之一。从全球来看,世界各主要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为取得并保持在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领域的竞争优势,都不断加大对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投入力度。这种国际发展形势,既为我们高起点建设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广泛利用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使我们面临严峻的挑战。当前,我国已具备了加速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基本条件,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失时机地加快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我区地域辽阔,地理空间信息资源丰富,潜在需求和市场前景广阔。近年来,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在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许多方面,特别是在农业、水利、交通、资源调查、灾害与环境的监测、农作物估产、城市和区域规划管理等领域已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仍不相适应,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在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相关产业发展水平以及资金投入方面都有较大的差距。当前,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各行各业对地理空间信息的需求不断扩大,对公共地理空间信息社会化共享的要求日益迫切,自治区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全面贯彻国办发[2001]53号文件精神,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这对加快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促进西部大开发,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自治区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对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涉及众多部门和领域,开发建设投资大,建设布局的好坏和质量水平的高低对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挥具有深远的影响,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自治区各地、各部门都在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宏观协调以及各地区名部门之间信息资源条件、工作基础和技术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方面发展很不平衡,受自身利益的影响,信息资源条块分割严重,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同时,在空间信息基础设施领域还存在着无序、盲目、重复发展的势头,这种状况既不利于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不利于信息共事和保障信息安全。为促进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健康发展和广泛应用,必须加强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一)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信息共享,保障信息安全。要充分发挥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中的作用,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重大信息应用工程之中,成立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领导机构,并建立必要的协调管理机制。加速制定自治区促进地理空间信息共享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起地理空间信息交换共享机制,解决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条块分割、封闭管理的问题。要根据国家信息安全和保密法规,对地理空间信息资源进行分类分级,制定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办法,确保信息安全。合理确定各类地理空间信息产品的价格,鼓励通过信息加工实现增值,促进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咨询业的发展。
(二)加强统筹规划,促进综合利用,避免盲目发展。要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国家的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按照统一、通用、科学、先进的原则,由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领导机构牵头,制定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大型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和应用工程建设,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地理空间信息的合理布局和高效利用,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引进竞争机制,多渠道筹集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三)加强人才培养。面对空间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加紧制定和落实吸引、培养高技术人才参与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政策,加快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应用示范成果的作用,广泛开展多层次的应用技术培训,促进成熟技术的普及应用。
三、突出重点,加快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与国家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根据自治区的实际,全面贯彻“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和“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面向应用,网络共建、资源共享”的方针,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军用与民用相结合,重点开发与普及应用相结合,鼓励自主创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以应用促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减少重复投资。“十五”期间,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促进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为目标,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技术标准与规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和遥感对地观测特性;建成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
(一)全面实施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政策,组织开发并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相应软件产品,建立高效、优质、可靠的技术支持与服务队伍,制定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
(二)加强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建设。加速现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和经济社会数据的空间集成改造工作,盘活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公益性、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管理机制。抓紧建设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元数据系统,进一步加强城市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标准化和数据库建设。
完善并加密自治区境内的大地测量控制系统;加快新疆绿洲区域及重点开发地区的1:1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数字化测绘与更新工作。加强宏观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大中城市综合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同时,要在已建成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开展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库、生态环境信息系统与经济信息系统和人口、资源环境与地区经济信息系统。
(三)建立与国家主要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数据库网络互联的统一的全区性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体系,为各部门、各地区信息交换、共享和产业发展提供统一的技术平台。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体系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和依托现有的国家公用网络设施,特别是国家高速宽带传输网,坚持分层次、分等级、分步骤建设的原则,并积极采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设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今后一段时期内,首先建设自治区级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地区的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地区、部门、单位的积极性,逐步使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网络体系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四、大力促进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广泛应用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促进地理空间信息的广泛应用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是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根本目的,自治区要在保证信息安全和国防安全的前提下,以盘活现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为重点,提高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地理空间信息相关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1、支持基础性、业务化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应用工程的开发。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应用工程是国家、地区、部门和单位中对其职能起支撑作用,同时又具有提供社会化服务能力的信息系统。要通过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使这一类信息系统具有业务化、产业化运行能力,全面增强自治区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和应用水平。积极支持各类应用示范系统的实用化、产业化运行,加大地理空间信息产品的开发力度,逐步形成一批具有新疆特色的地理空间信息系列产品。继续拓宽地理空间信息的应用领域,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大力应用地理空间信息。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全球性问题的研究和应用,增强参与国际事务的信息支持能力。
2、继续支持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要不断跟踪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的前沿技术,促进地理空间信息系统的集成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鼓励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空间信息系统软件产品,替代进口。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生产经营地理空间信息产品,并提供商业化服务。支持在已建成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础上开发数字化产品,为水利、农牧业、公安、安全、金融、交通、旅游等领域提供应用服务。要大力支持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产业化工作,扶持车载系统、智能交通、移动电子商务等提供定位服务领域的技术创新,促进已有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积极促进现有地理空间信息高技术企业重组、联合,形成规模化经营能力,参与国际竞争。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市场服务体系,促进自治区空间信息市场的健康发展。
3、加强遥感应用工作,提高遥感信息技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新疆地域辽阔,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是一种便捷经济的手段,要加强遥感技术对地理空间信息变化的动态监测,重点是加强对生态环境变化(土地荒漠化、植被变化等)、资源调查、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城市土地利用等领域的监测。
五、加大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的资金投入
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水平要求高,建设投资大。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要不断加大政府的投入,建立相应的投资保障机制,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动员全社会参与,通过市场化运作,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