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化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号
根据《海关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2007年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文化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号
根据《海关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2007年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目录。具体内容如下:
8523292800 | 重放声音或图像信息的磁带 | |
8523292900 | 已录制的其他磁带 | |
8523299000 | 其他磁性媒体 | |
8523401000 | 仅用于重放声音信息的已录制光盘 | |
8523409000 | 其他光学媒体 | |
8523801100 | 已录制唱片 | |
8523809000 | 其他媒体 | 磁性、光学或半导体媒体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