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天政办发[2005]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已经2005年6月24日天水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七月十三日
天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为加快政府政务公开步伐,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统一、有效、畅通、权威、快捷的政府新闻发布机制,增强政府新闻发布和宣传的主动性、时效性、准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一、新闻发布内容
1.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重要决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做法、进展情况等需要发布的内容;
3.市政府就社会热点问题及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特大事故等需要发布的内容;
4.市政府工作中需要对社会发布的其它有关情况。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对象
市政府新闻发布的对象主要指在天水辖域范围内生活居住的公民;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来天水的境外媒体、外国使领馆官员、外国专家学者、外资代表;来天水的经贸、文化、旅游团体等。
三、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1.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担任。必要时可请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人发布新闻。
2.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要真实、客观、准确、严谨地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
3.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新闻纪律。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和没有把握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市委、市政府。必要时要向省政府及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
4.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设立新闻发言联络员。
四、新闻发布的时间
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如遇重大事项和紧急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是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负有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和指导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责。
2.市政府发布新闻的具体内容,由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或由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申报,也可由新闻单位根据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选择提出,经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初审,呈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
3.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向媒体发布新闻,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外事、对台、侨务、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旅游等部门共同负责组织。
天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文号: 天政办发[2005]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已经2005年6月24日天水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七月十三日
天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为加快政府政务公开步伐,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统一、有效、畅通、权威、快捷的政府新闻发布机制,增强政府新闻发布和宣传的主动性、时效性、准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一、新闻发布内容
1.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重要决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做法、进展情况等需要发布的内容;
3.市政府就社会热点问题及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特大事故等需要发布的内容;
4.市政府工作中需要对社会发布的其它有关情况。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对象
市政府新闻发布的对象主要指在天水辖域范围内生活居住的公民;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来天水的境外媒体、外国使领馆官员、外国专家学者、外资代表;来天水的经贸、文化、旅游团体等。
三、市政府新闻发言人
1.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担任。必要时可请市政府有关领导、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人发布新闻。
2.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要真实、客观、准确、严谨地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
3.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新闻纪律。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和没有把握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市委、市政府。必要时要向省政府及省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
4.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设立新闻发言联络员。
四、新闻发布的时间
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如遇重大事项和紧急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是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负有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和指导全市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责。
2.市政府发布新闻的具体内容,由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或由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申报,也可由新闻单位根据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选择提出,经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初审,呈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
3.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向媒体发布新闻,由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外事、对台、侨务、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旅游等部门共同负责组织。
天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