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建立出版物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2020年07月17日20:06:36
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湘办[2004]68号
今年6月3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扫黄打非”暨网吧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对出版物市场的整治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出版物市场清查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无证经营活动。二是突出案件查处,追根溯源,彻底查清非法出版物的印制源头。三是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了具体的部门和人员。通过落实以上措施,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得到有效封堵,其他非法出版物得到有效查缴和遏制;全社会抵制非法出版物的意识得到加强,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全省“扫黄打非”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出版物仍大量存在;仍有一些经营户有禁不止,顶风作案;非法盗印活动在某些县市区仍然比较猖獗;出版物市场执法力量不足,监管乏力,个别部门和执法人员以罚代法;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存在着紧一阵松一阵、出版物市场的状况存在好一阵差一阵的现象。这些情况说明,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还很艰巨。为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省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指导的指示,现就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建立出版物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发动群众,动员全社会参与“扫黄打非”斗争。各地要健全和巩固举报制度,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学校等基层组织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把群众性“扫黄打非”斗争引向深入,力争取得更大实效。
二、加强对业主的教育,推动出版物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经营者、管理者的业务培训和诚信教育,提高他们识别非法出版物的能力。努力健全出版物市场资格准入、公平交易、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等各项规则,鼓励、引导、支持经营者守法经营。强化出版物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的诚信观念,并运用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加大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的力度。通过强化教育,加强管理,搞好服务,使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守法经营。
三、严格执法检查。把集中行动与加强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依法查处违规经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从事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对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业主,要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依法予以打击。
四、突出案件查办工作。要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的重要措施和突破口,一旦发现非法出版物,就要追根溯源,彻底查清经销商和印制窝点,铲除危害出版物市场的源头。
五、努力提高“扫黄打非”工作的科技水平。在坚持传统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监管平台,切实提高出版物市场监管的水平和效率。
六、加强正面引导,实行堵疏结合。在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专项斗争的同时,要加强对出版企业和经营者的正面引导。对出版物发行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把握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做到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控制总量。鼓励有实力、经营规范的业主进一步拓展市场,扩大规模,做大做强,促进全省出版物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着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出版物市场稽查监管队伍,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落实必要的办公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坚决杜绝执法人员以罚代法现象。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甚至充当不法活动保护伞的,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予以查处。
八、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问责制。要将印刷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的监管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执法人员,对出版物经营户、印制企业等监管对象的经营行为实行责任包干制。对“扫黄打非”工作不力,执法不严,出版物印制和发行市场问题突出、秩序混乱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