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市[2004]15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部署,经部领导同意,定于4月23日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04年4月23日上午9:30
二、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229会议室(2号馆东北角)
三、内容:
(一)范小建副部长讲话,并公布全国37个定点城市2004年4月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
(二)宣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诺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的联名倡议书。
四、参加人员:
(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领导同志;
(二)部机关各司局领导,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可不重复参加;
(三)中国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兽药监察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开发中心、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民日报社、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业部信息中心、全国农业展览馆、农业部蔬菜品质监测中心(北京)、农业部畜禽产品质检中心领导各1人;
(四)北京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各2人;
(五)在京有关新闻媒体。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单位于2004年4月21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62191443,62162266-4040;传真:62191445;联系人:成昕。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新闻发布会现场。
(三)进入全国农业展览馆时请出示会议通知,参会车辆请走全国农业展览馆西门。
发布文号: 农办市[2004]15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部署,经部领导同意,定于4月23日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04年4月23日上午9:30
二、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229会议室(2号馆东北角)
三、内容:
(一)范小建副部长讲话,并公布全国37个定点城市2004年4月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
(二)宣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诺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的联名倡议书。
四、参加人员:
(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领导同志;
(二)部机关各司局领导,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可不重复参加;
(三)中国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兽药监察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开发中心、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农民日报社、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业部信息中心、全国农业展览馆、农业部蔬菜品质监测中心(北京)、农业部畜禽产品质检中心领导各1人;
(四)北京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各2人;
(五)在京有关新闻媒体。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单位于2004年4月21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62191443,62162266-4040;传真:62191445;联系人:成昕。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新闻发布会现场。
(三)进入全国农业展览馆时请出示会议通知,参会车辆请走全国农业展览馆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