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贵州政报》宣传发行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8日03:05:08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3]5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贵州政报》(以下简称政报)系省人民政府机关刊物,承担省人民政府公报职能,是省人民政府传达政令、发布信息、指导工作、服务基层,推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多年来,政报作为省人民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政报的宣传、发行和运用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报的宣传发行和运用,努力扩大政报发行覆盖面,使社会各界都能及时了解政府的各项政策、规章及政务活动情况。为进一步做好2004年度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政报的宣传发行工作,进一步扩大征订量,确保政令覆盖面。在2002年3月第146次省长办公会议上,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2年开始部分免费发送政报,发送范围限为:全省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一份,免费发送的政报仅用于政务公开窗口。因此,各级政府须积极争取进一步扩大政报的订阅发行面,省、地(州、市)、县(市、区)机关要订阅到处、科(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订阅政报。省直部门要订阅到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以及各级各类学校也应积极订阅;企事业单位要订阅到科(室)、车间;要积极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订阅。
二、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确保政报宣传发行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州、市及所属各县(市、区)的宣传、征订工作,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办公室(厅)负责;省政府各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征订工作,由各部门办公室统一负责。零星订阅政报,与贵州政报社联系办理。
三、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办公室(厅)和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办公室应于11月30日前将具体征订份数及名单报告省政府办公厅,具体情况径告贵州政报社(联系电话:0851—6832331、6864361)。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