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计委关于编辑发行《云南价格快讯》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年07月17日20:11:09
发布部门: 云南省计委
发布文号: 云计价监[2002]1365号

 各地、州、市计委,本委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逐步实现价格工作整体性要求,及时搜集、整理、上报有关价格工作的信息,更好地为宣传本系统工作和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经研究决定编发《云南价格快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价格快讯》是全省价格政务信息交流的重要载体。由省计委负责编发,发送对象是国家计委、省委、省政府、省计委各有关处室、各地州市政府及计委。

二、《云南价格快讯》设置栏目--
政策法规--主要刊登国家及省最新出台的价格法规、政策信息,以及各地州市计委贯彻国家和省重要方针政策的意见和办法。
工作动态--省计委和各地州市计委有关价格管理处室(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对当前重要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检查情况,以及业务工作动态。
工作经验--重点介绍外省和各地州市在价格管理工作中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的先进经验,以提高全省价格管理工作水平。
专题调研--省计委有关价格管理处室、各地州市计委根据各个时期价格管理工作中开展的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检查以及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的跟踪调查等进行的专题调研报告。
价格热点--针对当前价格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领导和社会上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价格变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和理论探讨,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三、《云南价格快讯》每个月一期,如国家、省有重要部署,或者社会上出现重大有倾向性和突发性问题时,可以发增刊。每期视稿件情况,在五个栏目中有选择地安排。

四、《云南价格快讯》稿件由省计委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国民经济综合处、政策法规处、收费管理处、价格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所、工农业成本调查队等和各地州市计委办公室(或者价格管理科)等部门负责提供,上述各部门每月撰写组织稿件应不少于两篇。

五、省计委价格监测中心负责稿件的收集、编辑、审核及印制;省计委有关价格管理处室负责本部门的稿件撰写工作;各地州市计委负责组织本地区稿件的组织、撰写,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计委价格监测中心,电子信箱地址是:sjw_j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