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8月至9月对全省报社、期刊社记者站进行清理和重新登记。
凡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报(刊)社记者站务必于8月15日前(驻省直记者站到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驻各市记者站到当地新闻出版局、办公室)领取《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对记者站进行重新登记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年检报告、填写“报社记者站登记表”。
重新注册登记的“报(刊)社记者站”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未获准重新登记的记者站,以及办事处、工作站、通联站、发行站、采访站等必须立即停止活动,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
联系电话:(0531)6061723 特此通告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二00一年八月六日
发布文号: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8月至9月对全省报社、期刊社记者站进行清理和重新登记。
凡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报(刊)社记者站务必于8月15日前(驻省直记者站到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驻各市记者站到当地新闻出版局、办公室)领取《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对记者站进行重新登记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年检报告、填写“报社记者站登记表”。
重新注册登记的“报(刊)社记者站”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未获准重新登记的记者站,以及办事处、工作站、通联站、发行站、采访站等必须立即停止活动,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
联系电话:(0531)6061723 特此通告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二00一年八月六日